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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中国科学院
发布时间:2011-10-30 文章来源:王小凡 【字号:      】
中国科学院是一支重要的国家队,如何发挥它在科学技术领域的领头作用?我很高兴白春礼院长对此广泛征求国内外学者的建议。从旁观者的角度看,最重要的还是科学院的定位问题,以及科学院的作用和管理机制。
作为美国杜克大学药理学院的讲席教授,我从2008年开始,曾主持参与过科学院8个研究所的国际评估。这里应邀参加“我心中的中国科学院”征文活动,谈点自己对科学院发展的建议。从历史上讲,中国科学院当初是仿效前苏联的做法而建立,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国家科学院,比如美国国家科学院就不是一个实体研究机构,而只是一个顾问机构。因为有这样的历史原因,科学院应博众家之长,走自己的路,建立成一个有中国特色的学术研究院。

我认为科学院应该有三个主要作用:第一是在基础科学知识上进行创新,第二是在核心技术上有所突破,第三是在国家重大科学工程上发挥集团军的尖兵作用。这三个作用同等重要、相互联系、缺一不可。为了发挥这些重要作用,科学院应该建立合理的评估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人事制度,组建一支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队伍,成为走在科学技术发展前沿的先遣队。

科学院的定位非常重要

科学院到底应该做什么研究?是自由探索型研究还是任务驱动性研究?还是二者兼而有之?这是一个争论已久的问题。

在西方国家,自由探索型研究主要由研究型大学来做。但目前中国的大学,除了几所最好的之外多数还没有能力真正做出世界一流的科研。目前科学院和科研型大学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但从长远来讲,科学院应该侧重于集中优势力量解决国家重大的基础和应用科技问题,科学院与研究型大学的研究使命和研究重点应该有所区别。

我认为,使命根据定位确定,因此定位问题非常重要,虽然中国的学术体制有不同于美国的地方,但美国的学术体制有可资借鉴之处。美国联邦政府的学术或咨询机构的成立基本上都有立法依据、定位明确,其使命也随着国家目标的变化而相应调整。与中国科学院类似,美国也有从事医学、物质科学和太空探索的国家队,比如国家卫生研究院(NIH)的内部研究所、能源部(DOE)所属国家实验室,和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等。

美国科学院是科学家的荣誉性组织及政府咨询机构,其下不设研究机构,1863年根据林肯总统签署的国会法令创立,职责是应政府各部门要求,对科学和艺术领域的任一学科进行调查、检验并提出报告。随着科学问题的复杂化以及科学技术在公众生活中作用越来越大的作用,根据国家科学院法,国家科学院于1916年设立国家研究委员会为其执行机构,于1964年成立国家工程院,于1970年成立国家医学院。国家工程院和国家医学院均以国家科学院名义提供咨询。

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是美国联邦政府从事和资助生命科学研究的重要机构,初创于1887年美国海军总医院的一间卫生实验室,目的在于效仿德国的卫生设计,为公众健康服务,1901年,国会为该实验室建设拨款3.5万美元。2010年,NIH的预算达312亿美元,其中80%的预算以竞争性经费的方式资助NIH院外3000多所大学和研究机构的30多万研究人员,10%的预算用于NIH院内的6000多名联邦科学家。NIH拥有27个研究所、研究中心和一个院长办公室,其中24个研究机构直接接受国会拨款从事研究,研究人员不需要向外申请经费。

1977年10月1日,能源部根据《能源部组织法》正式成立,其职责承担联邦政府能源政策制定、能源行业管理、能源研究和开发、武器研制等。其使命随国家需求而调整,比如20世纪70年代,能源部强调能源的开发和管理,80年代,核武器的研究和开发、生产与储存是重点;冷战结束后,能源部则致力于与核武器有关的环境清理、不扩散核武器的储存和管理、能源效率和技术转移等。能源部下属10个国家实验室是从事物质科学研究的国家队,这些国家队有如航空母舰般巨大,比如,西北太平洋国家实验室,现有员工5000余人,2010年的预算达11亿美元;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有员工6800多人,2010年预算达12亿美元。

在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为主要依据成立和发展。中国科学院也应该有相应的法律作为存在的依据和定位的基础。目前,科学院定位不够明确,国家有直接拨款但拨款又不够支持全部研究员,迫使国家队研究人员到外面去竞争项目和经费,与大学造成矛盾,这些都需要从国家的层面、从立法的角度来解决。

没有基础科学研究,国家是起不来的

我觉得中华民族真正要在世界民族之林崛起,必须要有自己的东西。只有通过很多人的艰苦努力,发展基础科学、培养科技人才,然后才能在此基础上实现科学技术突破、解决国家的重大需求。

我认为,除了明确自身定位,科学院也要对自身作用有清楚的认识。科学院的三个主要作用,在基础科学中创新、在核心技术上突破和承担国家重大研究计划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

第一,科学院应该在基础科学知识上创新,对科学整体的发展起推动作用,不光是对中国而且应该对全人类的长远利益做贡献。然而,我发现,在国家战略需求的讨论中,部分学者将基础科学知识的创新和对国家的贡献对立起来,认为这无非就是发几篇文章而已,不能直接有益于老百姓,有人干脆将基础研究当作是“烧钱”。

我认为,这是一种短视的偏见,这种观点一定要扭转过来。一个国家的基础科学上不去,就无法建立所期望的创新性经济发展模式,即使其他方面做得再好,也只是别人的加工厂,在国际上也得不到尊重,甚至会受到批评或攻击。

第二,科学院应该在核心技术上有所突破,引领技术革命和创新。比如目前在能源需求方面,国家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我们能否找到新能源?我们对石油和煤的依赖都不仅不能解决长远的能源问题,而且还造成环境问题等后遗症, 我们能否在能源新技术、材料、环境保护方面等有新突破?另外,在国家有重大需求的农业技术、医药技术等方面,我们能否有农业新品种的发现、能否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这些都需要基础科学带动的核心技术突破。

科学院的重点应该是技术的发明创造,拥有真正的专利,在对社会做出贡献的同时得到知识产权的认可和收益,而不是具体做某个具体产品、与企业进行比较。像有些研究所,津津乐道宣传的主要成果是某个具体产品赚了多少钱,这并不符合国家对科学院的预期。我觉得科学院要在核心技术的突破上做带头人,一旦突破了,就应该把具体产品交给企业来做。

第三,科学院要发挥100多个研究所集团军的力量,解决国家重大的科学和工程问题,就像当年科学院集中优势力量,在“两弹一星”项目上为国家做出卓越贡献一样。但是,重大的科学问题并不见得一定是应用问题,基础科学问题同样重要。不要错误地将国家科技需求等同为短期需求,一定得要做出符合眼前利益的具体东西出来才算成果。

需要强调的是,科学院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承担国家重大课题这三方面的作用是相互并行、有机联系的。基础科学研究在国家科技战略上应该是非常重要,不次于应用技术研究的。因为没有基础科学研究的发展、没有先进的基础科学研究所营造的氛围和培养的人才,国家是起不来的、是成为不了真正的世界一流强国的。

建立更加合理的评估和人事制度

我认为,在现行的资源分配和科研评价体制下,科学院拥有的并非都是一流的队伍,应该建立比较公正的国际评估制度以及与之配套的人事制度。科学院下一步应该更加制度化,通过评估体系和人事制度的改变,保持一支始终走在世界前沿的国家科研队伍。

因为知识和技术都在不断更新,“长江后浪推前浪”,没有人才的合理流动和调整,就会出现思维、知识和技术的老化。我总是记得,在改革开放之,我们上大学时,邓小平就说过,科学院只进不出怎么行呢?这么多年来,积累了15万人,但有多少人能做真正的前沿研究呢?现在应该是从制度上着手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

通过对科学院8个研究所的评估,我认为在评估方面已经有了基础、一整套的做法和措施,但人事制度还没有完全跟上去。比如说,有些人不太适合做最前沿、第一流的研究,在这种情况下怎么通过人性化的人事制度来发挥他们的作用?或者调整其岗位,做支撑性或辅助性的工作,或者转行。从科学院来讲,要做相应的制度改革,一方面一定要有比较公正、国际化的的评估体制,评估完了以后,还要有具体的、与评估制度配套的人事措施,否则,评估好的多得一些钱,评估结果不好、不适合的人仍然呆在原岗位,再往下就人满为患了,评估就白做了。

需要强调的是,科学院一定要下决心建立正常的人才流动制度。比如,现在一般都是招30岁、40岁左右的新人,如果过了5年或10年,发现他(或她)不适合做独立研究,但还占着这个位置,新人不能进来,或进来了也受压制,那么这个机构几十年都不会改变,这是非常危险的事。与此同时,人才的流动也包括优秀人才到不同的研究所或大学任职,要从积极的角度看这是一个正常现象,而不是消极地认为别的部门又来挖墙角了。

我认为,这些事情目前在中国还没有形成正常的制度,在这方面,科学院可以做出表率,我们培养出优秀的科学家,允许他们到其它地方去施展才华,也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不应采取关、卡、压的方式,人为设置障碍。我听说科学院研究所之间的调动也是很麻烦的事,应该做相应的改革。在下一个五年、十年中将之制度化,通过制度化来解决目前这些问题。(科学时报社王丹红 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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