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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期:中科院指导检查组部署整改落实阶段后半段工作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9-02-17 【字号: 小  中  大   

2月13日,中科院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召开会议,传达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做好整改落实阶段工作的讲话精神,部署学习实践活动第三阶段后半段各项工作。中科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京区党委常务副书记项国英主持了会议。中科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京区党委副书记杨建国,指导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项国英、杨建国分别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整改落实阶段工作的讲话精神和院学习实践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接着对本阶段各单位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和总结报告以及指导检查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项国英指出,各单位在整改落实阶段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一、在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时,要紧紧结合分析检查报告提出的总体思路和举措进行;要明确整改落实项目、目标和时限要求、举措和责任,并对整改落实做出公开承诺;党政领导要对方案进行集体研究定稿。二、在公布方案时,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将落实情况向党员、群众通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在解决突出问题时,既要结合实际、重点突出,又要多措并举、力求实效,更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四、在完善体制机制时,要把制度修订与“废、改、立”结合起来;把落实工作机制与完善配套措施结合起来。

项国英要求,指导检查组要紧紧围绕中央及院党组有关精神,认真审阅各单位整改落实方案和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报告,及时提供指导和服务。同时,提醒各单位以适当方式组织一次“回头看”,规定动作没有完全到位的,要进行适时的“补课”。此外,在参加基层单位整改落实阶段的活动时,还要注意发现典型经验并及时向信息宣传组通报情况。

    项国英强调,根据全院学习实践活动的整体进展,我院的学习实践活动原则上将于本月底结束,院党组、北京分院党组也将于近期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召开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各单位要抓紧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公布及落实主要举措,认真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和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的最终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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