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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整改落实方案 保证学习实践成效
——北京分院党组京区党委部署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后半段工作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9-02-17 【字号: 小  中  大   

2月12日,在中科院北京分院、京区党委的年度工作会议上,北京分院党组常务副书记、京区党委常务副书记项国英向各单位通报了全院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并部署了整改落实阶段后半段的工作。

项国英指出,我院的学习实践活动原则上将于本月底结束,院党组、北京分院党组也将于近期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召开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在这一阶段,各单位应抓紧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公布及落实主要举措,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的最终成效。根据中央要求,整改落实方案要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整改落实项目、明确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举措、明确责任;并对整改落实做出公开承诺。

项国英要求,各单位在本阶段要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办几件群众普遍期待的实事。要通过求真务实、突出重点并量力而行地抓整改,实现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的目的。同时,各单位要创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稳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一要明确体制机制创新的内容;二要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做好“废、改、立”工作;三要注重政策性和科学性相统一;四要在涉及院、国家重大管理制度和政策时及时提出有关改革调整建议。

项国英强调,在学习实践活动第三阶段结束过程中,各单位要以适当方式组织一次“回头看”,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进行检查,对没有按照中央规定完成的学习内容和没有组织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还要进行“补课”,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科学发展上水平、领导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目标的实现。

项国英最后指出,根据全院学习实践活动的整体进展,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和总结原则上要在本月底前完成。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和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有关整改落实方案、满意度测评结果和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报告等要及时报院指导检查组,便于指导检查组全面掌握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整体情况。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本阶段的各项工作,善始善终地搞好学习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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