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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即将启动 专家:应全面提高效率
发布时间:2012-07-02 来源:瞭望 【字号:  

科技体制改革应全面提高效率

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应在科技管理体制、组织结构、评价奖励制度、人事制度、投融资制度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科技发展的未来,决定着中国的未来”,科技体制的未来则决定着科技发展的未来。即将启动的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应在科技管理体制、组织结构、评价奖励制度、人事制度、投融资制度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应建立健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举国体制。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科技管理基本上都采取“一部主管、多部协作”的管理方式,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初期一般都有一个强大的科技主管部门。

我国要强化科技主管部门职责,加强部门之间、地方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军民之间的统筹协调,改变管理政出多门、课题重复、经费浪费的状况,建立健全“职责明确、高效协调、公正廉洁”的科技管理体系,完善举国体制。

科技决策机制改革,应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政府决策、专家咨询、社会监督的决策体系,既要避免政府盲目决策的行为,也要防止以专家评审代替政府决策的现象。建立政府决策、事业单位执行、社会力量监督相结合,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的运行机制。

科技组织结构改革,应建立符合国际惯例、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家创新体系。针对40多个主要行业发展的技术需求,建立健全行业技术创新体系;瞄准新科技革命的需求,重点办好一批研究机构和大学,建立国际一流的知识创新体系;建立“机构多元化、人员专业化、机制市场化、形式多样化”的宏大高效的技术推广体系;完善保护与转化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与交易体系;建立健全多元化、国际化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形成寓军于民的强大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

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应提高科技工作效率。科技计划之间应相互协同、突出重点、防止重复;重大需求由政府出题,技术需求由企业出题,科学探索由专家出题。建议将科技计划分为项目、基地、人才等三类,分类支持,重点支持国际一流人才、国家急需的关键技术及国际一流的创新基地。统筹部署行业科技计划、协调地方与企业的科技活动,切实改变部门、地方、企业科技计划相互脱节的现状,形成全国一盘棋,减少浪费,提高效率。

科技评价制度改革,应更加重视科技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实际贡献。调整科技评价导向,实行分类评价,改变以论文、奖励为主的科技评价体系;对重大科技活动进行评估,对政府经费投入多的科技机构、项目、人员等进行评估,并在一定范围公布评估结果。

应奖励对科技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所有公民。努力营造“崇尚科学、尊重人才、鼓励创新、激励贡献、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调整奖励导向,加大对在经济建设、民生改善、巩固国防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公民与组织的奖励力度;扩大奖励范围,建议增设“创新型企业奖”、“创新型标兵奖”、“创新机构奖”,奖励在专利、新产品开发、论文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机构、企业与个人;增设“创新型产品奖”,重点奖励“中国独创”、市场潜力大的新产品;改进奖励方式,在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允许企业按技术创造的价值的一定比例、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奖励补贴。

科技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应着力解决尖子人才少、企业人才少、人才流动难等三大问题。深化岗位聘任制度,加大流动岗位的比例,加快科技人员流动;改革职称评审指标,实行分类评定;改革工资制度,强化实际贡献与工资挂钩。建议出台“高端人才引进计划”,抓住当前世界面临金融危机、优秀人才流动性加剧的机会,吸引一批国际一流的外籍优秀人才。

科技经费管理改革应着力解决经费总量不足、效率不高的双重问题。建立多元、强大的科技投入体系,在中央财政科技投入逐年增加的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增加科技投入。强化企业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实现企业R&D占销售收入2.2%的目标;建立中央、地方、企业科技投入的协同机制;建立国家科技信息平台,尽力避免科技项目重复设置、仪器重复购置、设施重复建设等问题。

改革知识创新体系,建立一支由国际一流研究机构与大学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加速使我国成为世界重要的技术创新中心。

加速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最重要的目标。要进一步加速技术、项目、人才、资金等科技要素向企业聚集。可参照荷兰皇家应用技术研究院(TNO)和台湾工业研究院的做法,组建“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我国要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我国科技人员数量为世界第一位,科技经费是世界第二位,论文数量居世界第二位,但综合创新能力仅为世界第20位。要从国家未来发展的高度,全面推动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这是科技发展的基础,也是民族振兴的基础性工作。

文/王宏广(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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