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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 不倦的探索者
发布时间:2012-10-15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杨鸥 【字号:  

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莫言,又一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莫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听到获奖的消息,我很高兴。但是我觉得获奖并不能代表什么,我认为中国有很多优秀作家,他们的优秀作品也可以被世界所认可。接下来我还是会将大部分精力放在新作品的创作上。我会继续努力。

在回答自己作品中的什么地方打动了评委时,莫言说:我想最主要的是我的作品中的文学素质。这是一个文学奖,授予的理由就是文学。我的作品是中国文学,也是世界文学的一部分,我的文学表现了中国人民的生活,表现了中国独特的文化和风情。同时我的小说也描写了广泛意义上的人,我想这样的作品就超越了地区、种族、族群的局限。

作品必须写出自己的特色

瑞典文学院常任秘书彼得·恩隆德说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融合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瑞典文学院还认为“从历史和社会的视角,莫言用现实和梦幻的融合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令人联想的感观世界。”莫言自上世纪80年代中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写的是一出出发生在山东高密东北乡的“传奇”。《红高粱》被称为是一部具有开拓意义的作品,由此,历史题材的小说有了一种全新的视角与笔法。从《红高粱家族》到《丰乳肥臀》、《檀香刑》、《生死疲劳》,再到获得茅盾文学奖的《蛙》,莫言的作品在主体意向非常充分的视角下展现乡土中国的历史和命运。莫言说:“我一直在写作形式上进行探索和创新,力戒重复,从某种意义上说,作家重复自己比抄袭别人更可耻。”莫言的作品获得了世界范围内众多读者的喜爱,很多重要作品被翻译成各种文字出版。

莫言回顾自己的写作生涯称:我并非什么了不起的文学天才。“和大多数普通文学爱好者一样,我的文学之路也是从阅读和模仿开始的。”他说:“我从1976年当兵正式开始写作,最初都是模仿外国作家的小说,投稿后每次看到通讯员拿着牛皮大信封退稿就心凉。1981年5月,我的小说终于在杂志上第一次发表,这个小说就受到了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影响。”后来读到福克纳的作品,福克纳不断地写他家乡那块邮票般大小的地方,终于创造出一块自己的天地。莫言感到受了巨大的鼓舞。莫言还承认自己受过马尔克斯的影响。因此,他得出结论:一个人在写作的初级阶段就是应该去大胆地模仿、借鉴。

待到写作日趋成熟之后,莫言逐步意识到作品必须写出自己的特色,不能一味跟着西方走,最后还是要回到追求民族化写作上。他说:“一个中国作家要找到、形成自己的独特个性,不能一直跟在西方作品后面亦步亦趋,中国作家必须要从民族文化的根源里挖掘创作的冲动。”《檀香刑》和《生死疲劳》、《蛙》就是莫言在探索个性写作和民族化写作过程中的产物。“以前我们在文体技巧上向西方学习,现在我要从民间吸取思想资源。”

故乡不局限于这片乡土

莫言小说中的很多故事都发生在故乡高密。获奖后莫言表达了对故乡的一往情深:“我的故乡和我的文学是密切相关的。高密有泥塑、剪纸、扑灰年画、茂腔等民间艺术。民间艺术、民间文化伴随着我成长,我从小耳濡目染这些文化元素,当我拿起笔来进行文学创作的时候,这些民间文化元素就不可避免地进入了我的小说,也影响甚至决定了我的作品的艺术风格。”

莫言谈到,对于一个作家来讲,故乡是很重要的。1984年上军艺以前,找不到素材来写作,很多时间就是下去体验生活,千方百计找能够让自己感动的故事。到了《透明的红萝卜》阶段之后,一想到过去,想到了童年,就想到了故乡的生活,感觉好像一条河流的闸门被打开,活水源源不断而来。故乡情结、故乡记忆毫无疑问是一个作家的宝库,因为,第一,故乡与母亲紧密相连;第二,故乡与童年紧密相连;第三,故乡与大自然紧密相连。从这种意义上讲,城市的作家也不是和大自然没有联系了,像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就是例子。那么说大自然不是我们认为的山川、河流、草木,可能是一个公园,一个街道。因为有了童年,有童年的童真、童心、童趣在里面才不一样。我想故乡对一个作家的意义,就是我刚才总结的三点:母亲、童年和大自然。

现在莫言对小说中的故乡有了新的理解:小说都讲究有故事和典型人物,但写了30年,故事也都写的差不多了,渐渐地你就会有一种能力了,把别人的故事变成你自己的了,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都一样。就像我写高密县,但已经不仅仅是局限于这片乡土了,它可以作为一种风景,发生在美国的、日本的故事我都可以拿过来用,让它变成发生在高密县,所以乡土也就开阔了。

对于现在的农村,莫言亦有了解:“农村在物质上的变化能触摸到。房子比过去漂亮,吃的穿的比过去有很大改变,农民劳动方式也有很大变化。”但莫言觉得,难把握的是人心的变化,“去年我在家里待了半年多,觉得最难的是对当下农村年轻人的想法的把握。”

越是经典越耐得住重读

《纽约时报》著名书评人M·YhomasInge在《史诗般的小说,一流的中国作家》中说:“莫言是世界级的作家,可能是鲁迅、老舍以来最有前途的中国作家。”对此,莫言表示,很多书出版时要引用这段话的时候,我就持反对意见。这会起一种消极的作用,人们会认为莫言真不知天高地厚。我觉得抬得太高了,鲁迅、老舍是两座难以逾越的高峰。我认为衡量一个作家才华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一个作家有没有创造一种独特的文体,而鲁迅、老舍都是创造了一种独特文体的作家。鲁迅的文体再放50年依然不会过时,老舍的文体中对北京方言、土语的改造,依然是了不起的。他们的才华是难以超越的。现代汉语发展将近100年,各种各样的语言方式很多人都进行了大量的尝试,要想在语言方面做得突出、鲜明,明显高于同时代人,这是很难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师很难产生。”

莫言作品的语言有自己独特的个性。“80后”作家张悦然在谈及阅读莫言作品的感受时表示,莫言的文字中有一种强烈的热情,这种热情是咄咄逼人的,能给人以最感性的、最本能的阅读体会,“他是一团可以烧到你的火”。

在莫言看来,语言基本的风貌是一个作家天然就有的,或者说一个作家的遗传因素以及他童年时期生活的环境,所接触的社会层面,所受的各种各样的教育决定了他语言的风格。一个作家的语言肯定是一种混成的东西。他的小说语言,评论家季红真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曾有分析。首先是大量的民间口语进入语言;其次通过在传统的经典典籍《三国演义》和文言文以及翻译小说中找来的东西以及从民间戏曲学来的东西。他的小说经常出现元曲的味道,尤其在《檀香刑》这部小说里这种民间戏曲的影响更加深重。

莫言有时会在微博上谈到读书,比如他重读《儒林外史》。谈到阅读,莫言说,现在的书太多了,但是他基本只读经典。“我这两年一直在书房里做减法,每年会清理出一批书来送给一些学校,现在把书架清理得就剩100多本书,都是经典。比如说中国几部古典小说,比如说鲁迅、托尔斯泰的作品,我觉得这些书实际上就足够了。因为每次拿起一本书来,还没有读一半就被别的事情打断了,等你下一次拿起另外一本书来,又把前面的书忘掉了。我觉得越是经典的书越耐得住重读。”

(原载于《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2-10-13 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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