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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灭活病毒疫苗保护SARS病毒接触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3-05-15 【字号: 小  中  大   

    当前,已明确新型冠状病毒为“非典”的病原体,为迅速控制冠状病毒的蔓延,加强对接触者的保护,建议用灭活疫苗进行干扰、免疫的应急措施。具体建议如下:

    一、根据病毒间有干扰现象,死(灭活)病毒和干扰活病毒,灭活病毒可诱生机体产生干扰素的原理,建议立即着手采用我国已有的灭活流感疫苗滴鼻,接种“非典”的密切接触者。因灭活流感疫苗已在人体中应用,无明显不良反应,作为一种在有限人群中的应急防御措施,是切实、可行的方法,对其可行性应迅速召开专家论证及落实。

    二、迅速研制“粗制”(又可称“简易”)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利用我国已分离到的毒株,组织力量,加强合作,可根据流感病毒灭活疫苗工艺,快速研制出一批灭活疫苗。经鉴定合格后,打破常规,在保证无活病毒存在的条件下,特批进行志愿者试验。证明无害处,用于SARS密切接触者,是一种疫苗可作为“短、平、快”产品,尽量减少按常规疫苗检定步骤,力争在2-3月内获得研制产品,同时,可另组织人力着手研制精制灭活疫苗及其他技术(如基因工程、DNA疫苗等)。

    三、在应用灭活疫苗作为预防的工作中,建议组织流行病专家协同医务人员获得灭活疫苗免疫或干扰冠状病毒的研究效果评估,作出分析与总结。

    四、为尽快发挥灭活疫苗的作用,建议国家有一专门部门负责毒株、灭活疫苗的传递到位,以达到既迅速又安全。

    五、为保护知识产权,任何提供毒株、技术或制订策略的单位或个人要予以承认,对申请专利及批准专利方面也要“特事特办”,尽快处理。

    防治“非典”是国家大事,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打破常规,以“应急型”工作方式对灭活疫苗工作开启绿灯,使我国在“非典”防治工作中有创新性的成果。(作者单位:广州医学院 上海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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