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繁体 | RSS | 网站地图 | 收藏 | 邮箱 | 联系我们
首页 新闻 机构 科研 院士 人才 教育 合作交流 科学普及 出版 信息公开 专题 访谈 视频 会议 党建 文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科技专题 > 中科院为防治“非典”做贡献 > 治疗方法
非典型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推荐治疗方案和出院诊断参考标准(试行)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3-04-03 【字号: 小  中  大   

    一、推荐治疗方案

    (一)一般性治疗:休息,适当补充液体及维生素,避免用力和剧烈咳嗽。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多数病人在发病后14天内都可能属于进展期)。定期复查胸片(早期复查间隔时间不超过3天)、心、肝、肾功能等。每天检测体表血氧饱和度。

    (二)对症治疗:

    1、有发热超过38.5℃者,全身酸痛明显者,可使用解热镇痛药。高热者给予冰敷、酒精擦浴等物理降温措施。

    2、咳嗽、咳痰者给予镇咳、祛痰药。

    3、有心、肝、肾等器官功能损害,应该作相应的处理。

    4、气促明显、轻度低氧血症者应早给予持续鼻导管吸氧。

    儿童忌用阿司匹林,因该药有可能引起Reye综合征。

    (三)治疗上早期选用大环内脂类、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四环素类等,如果痰培养或临床上提示有耐药球菌感染,可选用(去甲)万古霉素等。

    (四)糖皮质激素的应用:建议应用激素的指征为:①有严重中毒症状;②达到重症病例标准者。应有规律使用,具体剂量根据病情来调整。儿童慎用。

    (五)可选用中药辅助治疗,治疗原则为:温病,卫、气、营血和三焦辨证论治。

    (六)可选用抗病毒药物。

    (七)可选用增强免疫功能的药物。

    (八)重症病人的处理和治疗:

    1、有明显呼吸困难或达到重症病例诊断标准要进行监护。

    2、可使用无创正压通气首选鼻罩CPAP的方法。常用的压力水平为4-10cmH2O。应选择适当的罩,并应持续应用(包括睡眠时间),暂停时间不超过30分钟,直到病情缓解。推荐使用无创正压通气的标准:呼吸次数>30次/分;吸氧3-5升/分条件下,SaO2<93%;

    3、严重呼吸困难和低氧血症,吸氧5升/分条件下SaO2<90%或氧合指数<200mmHg,经过无创正压通气治疗后无改善,或不能耐受无创正压通气治疗者,应该及时考虑进行有创的正压通气治疗。

    4、一旦出现休克或MODS,应及时作相应的处理。如果处理有困难或条件不足,应及时请有关专家会诊。

    二、非典型肺炎出院诊断参考标准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未用退热药物,体温正常7天以上;

    2、呼吸系统症状明显改善;

    3、胸部影像学有明显吸收。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1996 - 中国科学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0285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47号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2号 邮编:100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