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质量特征指标现状
来源:  时间:2010-11-15
截至2008年10月,全国设市城市、县及部分重点建制镇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459座,日处理能力8553万吨,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3%,污水回用率不到20%。建设部要求,至2010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2006年,建设部和科学技术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政策》规定,2010年,北方缺水城市的再生水直接利用率达到城市污水排放量的10%~15%,南方沿海缺水城市达到5%~10%;2015年,北方地区缺水城市达到20%~25%,南方沿海缺水城市达到10%~15%,其他地区城市也应开展此项工作,并逐年提高利用率。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指城市市区地表水认证点位监测结果按相应水体功能标准衡量,为不同功能水域水质达标率的平均值。沿海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是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的加权平均;非沿海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是指各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平均值。据环境保护部《2007年全国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年度报告》,2007年,全国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平均为86.50%。
据环境保护部《200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含地、州、盟首府所在地)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占60.5%。2007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7.6亿吨,比上年增加15.9%;工业固体废物综
合利用率为62.1%,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
关闭窗口
© 1996 - 2010 中国科学院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02857号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2号 邮编:100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