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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工作扎实推进新亮点 三大能力成为人才培养重点
  文章来源:中广网 发布时间:2004-02-03 【字号: 小  中  大   

中广网北京2月3日消息 去年底,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召开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对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党管人才原则作出了全面部署。新春伊始,人才工作在扎实推进中将呈现出新的亮点。

“三大能力”将成为人才培养重点

据人民日报报道,针对我国目前人才培养中存在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较弱的现状,我国今后将把这“三大能力”作为人才培养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人才工作决定指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是人才培养的核心。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在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基础上,重点培养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着力提高人的创新能力。”对人才资源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作了明确阐述。

我国人才培养存在基础教育薄弱、高等教育供给不足、投入力度严重不足等问题。另一方面,现行教育体制存在诸多弊端,培养的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能力素质较差。

有鉴于此,专家指出,创新能力是人才资源能力建设的关键要素,是能力建设中的首要任务。今后我国必须积极构建国民教育体系与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实现我国人才资源开发层次的战略提升。

人才市场发展体制性障碍将消除

消除人才市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是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前提。

人才工作决定指出,要“消除人才市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使现有各类人才和劳动力市场实现联网贯通,加快建设统一的人才市场”,要“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疏通三支队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组织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

权威专家指出,消除人才市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涉及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改革难度较大,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积极稳妥地进行。

当前,要从几个方面逐步进行改革:深化人才市场的体制改革;加快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群众意见将成为衡量党政人才的重要尺度

人才工作决定明确指出:“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这意味着,今后考察评价党政干部的优劣、功过、是非,群众的意见将成为重要的衡量尺度。

坚持群众公认原则,把党政干部选准用好,必须落实好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权威人士指出,在干部考核评价工作中扩大民主、反映民意,主要通过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来实现。

对党政干部的考核评价,必须坚持注重民主性与科学性的统一。人才工作决定要求建立健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党政人才的岗位职责规范,研究制定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标准;还要求完善定期考核制度,拓宽考核渠道,扩大考核评价的覆盖面。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责任制。通过这些制度措施,切实保证把人看准看真,防止用人失察失误。

人才评价机制将有重大突破

人才工作决定提出,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权威专家指出,这将是我国人才评价机制的重大突破。

专家指出,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重在确立标准、改革方式和完善科学的评价手段。首先要从规范职位分类与职业标准入手,建立以业绩为核心,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必须针对不同的行业特点、不同的职位和职业要求,制定出分类分层的人才评价序列。其次,要改革人才评价方式。发挥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构作用,增加透明度和群众参与程度,确立相互有所区别的评价主体和各有侧重的评价方法。再次,要坚持把我国的考核方法与国外人才测评技术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发应用各种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现代人才特点的测评方法体系。

人才流动将完善社会保险衔接

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衔接,是当前制约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性障碍之一。针对这种情况,人才工作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

目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在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方面还存在较大差异,两者无论是在制度模式上、调整机制上,还是在待遇水平上都不尽相同。各类人才在保险制度不同的单位之间流动,如果不能恰当地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将直接影响到流动人员的切身利益,使他们产生后顾之忧,进而不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

专家认为,完善流动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衔接办法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综合平衡;要有前瞻性。各地应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充分起到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作用。

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将建立“四大导向”

随着人才工作决定的颁布,我国今后人才选拔任用将进一步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四大导向。

人才工作决定指出,要“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

权威专家指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一要构建竞争选择的平台。要以能力、业绩为基础,继续推行和完善公开招考、招聘、竞争上岗等措施办法。

二要构建培养成长的平台,从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才的实际和需求出发,建立各具特色的分层分类培养机制。

三要构建公正平等的平台,努力营造尊重特点、鼓励创新、理解信任的良好、宽松环境和氛围。

四要构建保障激励的平台。要更新分配观念,坚持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将实施

目前我国一般性人才短缺的状况已得到有效缓解,但高层次人才仍然十分短缺,难以满足实际需求。今后这种状况将会改变:人才工作决定提出“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专家指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包括三个层次,即培养造就一批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善于治党治国治军的政治家;加强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秀企业家;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高级专家。

专家提出,当前要着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企业家的成长和创业提供广阔的空间和舞台。二是研究和遵循学术带头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形成培养选拔高级专家的制度体系。三是中央和省部两级要着眼于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省部级和地厅级后备干部队伍。

特殊岗位和高层次人才将加大“激励”力度

人才工作决定指出,要“以鼓励劳动和创造为根本目的,加大对人才的有效激励和保障”,为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提出了总的方向和要求。

人才竞争的背后,实际上是体制和制度的竞争。权威专家指出,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平衡比较和动态增长,逐步提高工资收入水平。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才价值规律的工资收入水平决定机制。二是形成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兼顾效率与公平,妥善处理好地区间、行业间、各类人员间的工资关系。三是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四是不断加大对特殊岗位和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在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人才的工资收入分配中逐步引入市场机制。五是完善奖励、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实现多种激励相结合。

评价专业技术人才“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人才评价是做好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国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今后将进一步注重社会和业内认可,从而开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新局面。

人才工作决定指出:要“根据德才兼备的要求,从规范职位分类与职业标准入手,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这为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

权威专家指出,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工作要得到社会和业内的认可,要注意把握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评价工作要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手段、方法、内容和程序要根据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完善。二是评价工作要能客观反映专业技术人才业绩成果的社会价值。三是要强调评价工作的专业化。四是评价工作要为形成高质量的行业、专业人才梯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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