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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应化所 :结合社会优势资源,加快高技术企业社会化步伐
  文章来源: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发布时间:2004-03-17 【字号: 小  中  大   

随着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的推进,我所高技术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与此同时,我们在实践中,对高技术产业与市场需求的关系、所办公司的规模等有了更加清醒和深刻的认识。积极探索以社会化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于2002年4月,我所在院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实施了长春热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社会化,既实现了从自我发展为主向社会化办企业的战略转移,又为企业的规模化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

一、以国家战略需求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自身科研优势,积极推进高技术创新成果的企业化发展

我所是我国高分子辐射化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早在60年代就成功研制出聚乙烯热缩管,应用于我国第一颗人造卫星上。70年代成功研制的辐射交联氟塑料-46,解决了核工业部重点工程关键技术。80年代,水利部提出热缩材料需求,承担国家“六五”攻关项目“多相聚合物辐射交联热收缩材料电缆附件的研制”,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随着市场需求的扩大,在“一院两制”办院方针的推动下,我所率先出资注册成立长春应化所热缩材料厂,注册资金17.5万元。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激活了相关热缩材料成果的产业化,使热缩厂获得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企业效益每年一个新台阶。90年代初,企业制备技术全面过关,成为航空工业部指定的供应商,通过部级标准,企业注册资本也增加到201.10万元。企业的滚动发展和技术的不断成熟,坚定了我所科研成果必须长入企业的理念和信心。抓住时机,适时增加投入,引进设备,扩大企业生产规模,使热缩材料厂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也为做大做强,成为行业内首屈一指的高科技企业奠定了基础。

二、积极推进长春热缩股份制改造,促进高技术企业社会化、规模化发展

随着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小企业转化大成果与市场需求形成巨大反差,我所面对形势,冷静分析,在院领导支持下,确立了从自我发展为主的科研成果转化模式向社会化和规模产业化方向发展的战略。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股份制改造阶段:从1993年底至1994年初。我所筹建了“长春热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行了所企分开,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与此同时,独家发起,开始了实质上的股份制改造,以热缩厂的全部资产,包括技术产权、房地产等,作价3280万股,吸纳内部职工116万股,注册资本达3396万元。有效提升了企业活力,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融资与扩大资本阶段:从1995年初至1996年初。长春热缩向长春高新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扩法人股2500万股,合4250万元人民币,使长春热缩的注册资本迅速达到5896万元,企业的综合实力、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又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1995年6月,江泽民总书记视察了长春热缩,并亲笔为长春热缩题词:“搞好热缩材料生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长春热缩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推动力。

策划与成功上市阶段:从1997年初至1997年10月。为了谋求企业更大的发展,构建起企业规模产业化的平台,长春热缩及时作出了由定向募集转为社会募集的决策,并开始了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的各项筹备工作,科学院将当时唯一的上市指标给了长春热缩,于1997年10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鸣金上市,成为中科院第一家所投资企业上市公司。共募集资金2亿多元,公司注册资本提升为8896万元,我所持有3280万股,占总股本的36.87%,为长春热缩的第一大股东。

三、实施“退出”战略,走以社会化促产业化新路

长春热缩的成功上市,大大增强了其综合实力,使长春热缩成为国内同行中资金实力较为雄厚的公司,迅速拉大了长春热缩与其它同行的距离,进一步夯实了长春热缩作为行业龙头企业的地位。

但长春热缩规模的迅速扩张,也暴露出我所在资金、人才及管理等方面先天不足,企业面临着严峻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不适应市场经济规律下的现代企业管理。由于长春热缩是从研究所孵化出来的高技术企业,在体制、机制、运作、人员、文化等方面不可避免地留下科研单位管理的烙印,而我所又是第一大股东,因此长春热缩还没有走出“研究所办企业”的理念、模式,必然与社会化、市场化的要求产生碰撞。

二是缺乏向新领域投资的必备条件。长春热缩上市后,随着公司的发展,原确定的募集资金项目已不能为公司带来预期的利润,公司不得不寻求向其它领域的拓展机会。而确定新领域的投资项目对我所提出了更高的技术、管理、资金、人才要求。

三是融资资金、融资担保、遗留问题及企业持续发展问题。再融资能力是上市公司区别与其它企业的本质特征,也是上市公司壳资源价值所在。

在长春热缩实施配股计划时,我所需要向长春热缩配入近亿元资金或价值相当的优质资产、项目,否则持股比例就会被稀释,因而可能失去控股地位。2001年长春热缩实施配股时,我所未参与配股,因而持股比例由36.87%减少为33.36%。

在长春热缩产业发展过程中,我所曾先后为其提供了上亿元的贷款担保支持。至2002年长春热缩再次要求我所科技总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为长春热缩2600万元贷款及2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项担保风险极大。当时担保事项正在办理当中。实施“退出机制”,股权部分转让以后,我所随即终止了这两项担保,解脱了我所的风险责任。

在困难与压力、矛盾与碰撞中,我所对“为什么控股”、“是否具备控股能力”、“高科技产业化的规律”、“如何在社会大循环中形成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等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进行了辩论,客观、全面的剖析和思考,认为上述矛盾和冲突,既有体制、机制、理念、文化等方面的原因,也有我们在资金、市场乃至现代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弱势原因。而社会及产业界存在着巨大的经济和人才资源,要进一步推动长春热缩做大做强,就必须扬长避短,完全彻底地整合、集成社会优势资源,使企业产业化真正成为社会化的产业化。同时,从我所的可持续发展考虑,“退出变现”符合我所整体发展战略的要求,也有利于尽快实现我所的高新技术产业化目标。

基于这样的剖析和思考,利弊对比,我所采取有理、有利、有节的工作原则,分二步走的工作路线,适时地实施从长春热缩的“退出机制”,实现了长春热缩的战略转移。

第一步:明晰产权,回购资产。在明晰我所与长春热缩资产、地域、财务、产权、人事、利益等关系的基础上,回购了房屋、土地等全部资产,保证了我所所区完整。

第二步:依法施行,实施“退出”。2002年4月12日,我所分别与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和华创合润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转让400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价格为每股3.28元人民币,获得收益13,120万元,转让后我所还持有21,932,681股(现为39,478,826股),占其总股本的11.82%,从长春热缩的第一大股东退居第三大股东。

四、“退出机制”的实施,是积极的退出,也是一种双赢的退出

对应化所而言,规避了作为控股股东所承担的经营风险和责任;将存量国有资产变现,使国有资产得到增值保值;获得了超亿元的收益,为应化所进行科技创新、技术集成、产业化基地建设等方面提供了坚实的资金基础。目前我所已在长春高新区购买了部分土地、厂房,建设应化所新材料产业基地,孵化和转化应化所高新技术成果。首批投资启动了“功能化聚乙烯树脂”项目已完成千吨级/年规模的工业化试验,市场前景看好。

对长春热缩而言,推进了其社会化的规模产业化。杉杉集团成为第一大股东后,其优势得到较为充分的发挥,在体制、机制、资金投入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推进了长春热缩的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

1、法人治理结构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吸纳了具有产业管理、投资管理、法律和财务管理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士进入董事会,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聘任了独立董事,为董事会补充了新鲜血液,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形成了公司新的发展战略。将公司由单一热缩材料生产经营型的企业改造为以“以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为基础,以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目标,以资本为纽带,集团化运作管理,多元化投资、控股经营”的投资控股经营型公司。公司的名称变更为“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消除了地域限制,突出了高科技企业形象。

公司目前已经参股、控股的公司十多家,其主要公司各有侧重:上海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营销中心,长春热缩材料有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湖州中科英华新材料高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主要产品的研发生产基地。

3、实现了公司产业的整合。一是整顿、改造公司产业。将热缩细管生产向上游企业集中地转移,以实现降低成本及提高响应速度;将热缩材料的生产经营从股份公司中分立出来,成立长春热缩材料有限公司,使长春热缩材料有限公司实行专业化生产经营,并对之进行技术改造。二是加大投入,谋求在铜箔产业的新发展。杉杉集团利用其资金和管理优势,重新策划惠州铜箔的经营目标和战略,并加强了企业经营管理,扩大了生产规模。至2003年,企业完成了2100吨的生产规模扩建工程,并实现销售收入6388万元,实现利润2191万元,成为长春热缩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因此,实施“退出”后,长春热缩在充分利用我所的科研及技术优势的同时,通过引进实力雄厚且在产品经营和资本运营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股东,实现了股权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健全长春热缩的法人治理结构,其产品经营及资本运营迈上了新台阶。

五、体会与思考

1、研究所控股上市公司既有体制上的困惑,也有机制、政策上沿袭于研究所模式,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一面;既有在企业经营管理、资本运营、专业人才、文化理念等方面的弱势,也有在融资、投资、担保等方面存在巨大风险和压力。而社会及产业界存在着巨大的经济和人才资源,实施“退出机制”,是将资本、管理、设备、人力资源与社会优势资源优化组合的最佳模式,是将研究所优势的科技资源与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生产要素密切结合的最佳选择。

2、实施“退出机制”与社会优势资源结合是推进高技术企业真正走上产业化、社会化道路的基本前提,是实现资源最佳配置、高效利用和高技术产业规模化发展的必然途径。社会化过程将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创新,也将促进技术、体制与管理创新的结合。

3、适时实施“退出机制”是实现我所整体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内在需要和正确选择,不仅可以使我所发挥技术源头作用,按“成果加人才”的方式进一步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也使我所规避了相关风险和压力,从中获得了较大的资金收益。股权转让收益将用于我所高技术工程基地、基础科学国家基地及高技术产业的再投入,及作为吸引和培养顶尖人才的资金以及前瞻性战略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资金,符合我院新时期办院方针的精神,必将进一步推进我所高技术产业化社会化步伐,推进我所技术作为源头的高技术企业规模产业化发展和可持续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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