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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立法质量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保障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5日开幕,会议将审议六个报告和两部重要法案
  文章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7-03-05 【字号: 小  中  大   

本报北京3月4日讯(记者郑金武) 3月4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姜恩柱向中外记者介绍了大会的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情况,并就构建和谐社会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姜恩柱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正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姜恩柱介绍说,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重点做好3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国家政权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保障不同社会群体都能够通过人民代表大会顺畅地表达意愿,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

二是加强社会领域立法。今年计划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共20多件,其中许多是构建和谐社会急需的法律,如制定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这将为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发挥重要作用。我们将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发挥好人大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作用。

三是针对影响社会和谐、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检查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跟踪检查建筑法、工会法、劳动法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审判(检察)监督制度、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姜恩柱还介绍了将于次日上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筹备情况。据悉,本次会议将于3月5日上午开幕,16日上午闭幕,会期11天半。会议将审议6个报告,即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还将审议两部重要法律案,即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审议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两个办法草案。目前,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就绪。

姜恩柱表示,这次会议是在执行“十一五”规划取得良好开局的形势下召开的,也是十届全国人大的最后一次例会。这次会议对于动员全国人民做好今年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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