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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理应是香港法制生活重要部分
  文章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6-03-09 【字号: 小  中  大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顾钱江)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港澳办常务副主任陈佐洱9日说,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理应是香港法制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陈佐洱是在听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后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这番话的。

陈佐洱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必要时对香港基本法进行解释,是履行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的重要职权,是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应有之义,无可非议。香港特区的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包括终审权,都是由中央依法授予的,有些人对此不太理解或不太习惯,那是因为还固守着陈旧的观念。陈佐洱反问记者说:“据到去年为止的不完全统计,香港各级法院已对基本法作过五十多次的解释,基本法几乎三分之一的条文都被法院解释过,不知你们注意到没有?所以,释法理应成为香港法制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陈佐洱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一年的工作非常好,是卓有成效的。他完全拥护吴邦国委员长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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