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会学家,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邓伟志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和谐社会的阶级阶层关系做出了描述。他认为“橄榄形”是最为和谐的阶级阶层结构,即依靠适当的制度、政策调整,使收入依高中低的分布形态,从富少穷多的“洋葱头型”变为富少穷少、中等收入很多的“橄榄型”。特别要避免因制度、政策的重大失误,出现从“洋葱头型”退化为富者极少、穷者极多的“蜡烛台型”。
要达到理想的和谐社会结构,邓伟志认为,主要应处理好第一次分配与第二次分配的关系。社会保障是必不可少的第二次分配,但更应看到第一次分配在缩小贫富差距中的釜底抽薪作用。他呼吁改变分配中“资高劳低”现象,即改变资本持有者获得的分配高,而劳动力获得的分配少的状况,适当提高劳动在分配中所获比例。同时在所得税、遗产税方面提高税率,避免扩大马太效应。另外,要强调所有制的公有制主体地位,保持公有和非公有的和谐,一手拉公有,一手拉非公有。
从指导思想上,邓伟志认为应该同时坚持邓小平的三句话: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实现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据邓伟志查证,“防止两极分化”,邓小平曾经讲到了11次,而且还有附加的一句话“两极分化是要出事的!”而为大众所熟知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邓小平只讲到两三次。邓伟志认为在实践中三者应辩证统一,不可偏废。
邓伟志同时提出,和谐社会应当是公民社会。公民社会就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平等就不和谐,平等是和谐的根基。公民社会就是民主社会,没有民主就没有和谐。要扩大社会参与,克服社会冷漠。
做好各项社会工作,制定透亮的社会政策也很必要。邓伟志认为社会政策是面向全民的,面向全民的政策要动员全民大讨论。要极力避免完全由不穷的人去制定管穷人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