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繁体 | RSS | 网站地图 | 收藏 | 邮箱 | 联系我们
首页 新闻 机构 科研 院士 人才 教育 合作交流 科学普及 出版 信息公开 专题 访谈 视频 会议 党建 文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旧专题 > 产业化专题 > 中国科学院2006高技术产业化工作会议 > 经验介绍
沈阳分院发言稿
创新院地合作模式,引领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文章来源: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 发布时间:2006-12-07 【字号: 小  中  大   

    2005年以来,随着中科院党组《关于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决定》的出台、全国科技大会的召开、《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颁布与实施,重视科学技术发展、加强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主旋律,社会各界已经认识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迫切希望通过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满足社会经济对科技日趋旺盛的内在需求。

    沈阳分院的院地合作工作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20多年来,经历了“随机合作、奠定基础,加强组织、产业示范,系统规划、有续推进,全面协调、集约发展”四个阶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新的形势下,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模式、不断满足时代赋予院地合作的新要求,是分院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分院院地合作工作的战略思考

    开展院地合作是获取新需求、开辟新领域的重要渠道,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直接贡献的重要环节,也是我院深深扎根于祖国大地、保证我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分院作为院机关的派出机构,是沟通院与地方联络的桥梁纽带,是开展分工区域院地合作的中枢。因此,分院的院地合作工作,必须要成为全院院地合作工作的基石,要担负起整体协调和综合优化的使命,要有别于研究所的院地合作工作,更为重要的是要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持续而有效的直接贡献。

    沈阳分院认识到,根据辽宁、山东两省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现状,仅仅单项的技术合作或者拘泥于固有的合作模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两省的区域发展需求。因此,沈阳分院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明确提出:沈阳分院新时期院地合作工作要高举起“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骨干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这面旗帜,以促进区域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核心,制定新时期战略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确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确保通过院地合作工作使我院深深扎根于祖国大地,实现院党组关于院地合作“三满意”的要求。

    二、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责任和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讲话中指出,“要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促进中央与地方的科技力量有机结合,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重要作用,增强科技创新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度。”

    区域创新体系是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组织体系、创新队伍、工作平台、环境氛围等诸多要素。在其建设过程中,分院应该并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首先,分院具有信息优势,掌握与地方畅通的工作联系渠道;其次,分院的角度相对宏观,可以跳出研究所的视线看问题,进行统筹规划;第三,分院有综合集成的条件,可以多学科、多领域协调布局,组织解决综合性的技术问题;第四,分院具有资源优化的能力,可以协调政府、社会等多方面资源。

    沈阳分院认为,要实现国家知识创新体系与区域创新体系的有机衔接和融合,研究所就要在工作布局和空间布局上向外拓展,要通过组建省市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形成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通过联合共建园区、基地等建成面向地方的技术转移、产业示范平台,引领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通过承担企业的重大科技任务来提高我院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满足企业的重大技术需求;通过人才交流为地方培养掌握先进技术和科学思想的科技骨干,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围绕“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完善”这一核心工作,按照“需求导向、优势集成、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沈阳分院组织制定了《“十一五”院地合作战略规划》,明确了在辽宁、山东两省的工作布局、任务目标、配套措施,从而形成了沈阳分院“十一五”院地合作的总纲领。

    三、共建“两园一带”,促进辽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辽宁省是最早与我院合作的省份,工作基础较好,成效也非常显著。但是发展并不均衡,以往合作的区域主要集中在沈阳及其周边城市,合作领域也主要集中在装备制造、新材料、石油化工等传统产业。

    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以来,辽宁省积极调整经济布局,大力发展以沈阳、大连为中心的城市群经济,希望通过中心城市向周边城市的辐射来带动整体的发展。这也为分院调整战略布局创造了条件。因此,为适应辽宁区域发展的总体需求,沈阳分院确定在“十一五”期间,将通过“中科院大连科技创新园”、“中科院沈阳科技创新园”、“辽宁沿海海水生态养殖及海洋生物技术产业示范带”(简称“两园一带”)建设为重心,同时加强与其他重点城市、重点高校和企业的合作,加强引领和示范作用,推进辽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一)中国科学院大连科技创新园(“大连科技园”)共建行动

    2005年10月,路甬祥院长在大连视察期间,提出要加强与大连市的合作,并就共建高技术转化中心等提出六点要求。路院长还在之后的批示中特别指出,中科院与大连合作“其实质是依托强所和我院的综合优势,依托重要经济区和核心城市的社会资源,完善创新价值链,调整学科结构,培育新的生长点,整合社会创新资源的一种有益的探索。是三期初我院扩增、优化、做强、做大的重要方面。要充分重视!”

    为落实路院长的指示精神,经过与大连市相关部门的反复协商,在院地合作局和大连化物所的支持下,分院建议在大连设立“大连科技园”并得到院、市批准,随后与大连市科技局一起制定了“大连科技园”建设方案。大连科技创新园将以特色鲜明、重点突出、集群发展为方针,以中科院综合科技优势为依托,引入地方和社会资源,以科技创新、中试孵化和成果转移为主要内容,以高技术产业化为目标,在清洁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工程、海洋资源等领域,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技术成果及产品。将大连科技园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创新基地,以及利用核心和关键技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成果源和辐射源。

    “大连科技园”规划为三个功能区,在“研发孵化园”中,由院属单位为主开展研发、中试、孵化及国家工程中心建设等工作;在“产业化园”中,重点建设中试孵化成功后的产业化项目,以及我院成熟技术转化项目,发挥高新技术产业示范作用;在“海洋资源生态园”,重点实施海洋生态建设、海洋资源与能源开发利用、海产养殖等研发示范项目。大连市提供专项资金用于部分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并给予项目启动及匹配经费。目前,土地平整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高技术转化中心大厦、产业园综合服务大厦的规划设计工作已经启动。

    (二)中国科学院沈阳科技创新园(“沈阳创新园”)共建行动

    沈阳市是东北地区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的中心,与中科院合作已经超过20年,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十五”期间,在沈阳分院的组织协调和沈阳市政府的支持下,中科院驻沈各单位陆续在沈阳建立了一些以高技术孵化、中试和产业化为目标的基地,占地近2400亩,其中1400亩是分院各单位科研和产业发展用地,1000亩用于引入国内外企业投资建厂。通过与地方政府合作,已经吸引全球500强企业如GE、东芝、Inco等企业在AMT产业园和新材料基地投资,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2005年产品销售收入超过40亿元。

    在沈阳分院系统各单位征用的1400亩土地上,各单位已经完成投资近8亿元(计划投入资金12亿元),现有国家级工程中心4个,省级工程中心4个,承担了7个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1个国家重大技改项目,以及一批省市重大项目,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超过8亿元,成为我院知识创新工程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的重要平台,也是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示范区和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的技术创新源头。

    但上述基地由于都是各所及其控股公司单独操作的,资源整合的能力较差,我院的综合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也没有在地方树立起中国科学院的品牌形象。

    因此,沈阳分院与沈阳市政府协商,建议以上述基地为核心,建立"中国科学院沈阳科技创新园"。这将有利于发挥品牌优势,突出中国科学院在沈阳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骨干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整合内部资源,发挥我院综合技术和人才的优势,完善创新价值链,提高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有利于统筹协调政府及社会资源,形成与辽沈地区重要产业链相呼应的技术供应链,加快技术转移和产业化的步伐。这一建议已经得到中科院的批准。

    建立"沈阳创新园",不但对于实现国家创新体系与区域创新体系的无缝链接,体现中国科学院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骨干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将对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沈阳创新园”将由五大基地组成:工业机器人与先进装备产业化基地、高性能数控系统及配套产品产业化基地、IC装备制造业基地、先进材料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农业高技术创新与转化基地。创新园的建设包括自主创新与技术孵化平台和产业化示范平台两大组成部分。其中,自主创新与技术孵化平台将在已有的国家和省级研发单元的基础上,部署新建国家和省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从而形成较为完整的应用基础研究、高技术研发与集成创新的工作体系。在产业化示范平台中,将通过技术转移、招商引资、联合合作等方式,将五大基地做大做强,使之成为沈阳经济发展的亮点。到2010年,带动沈阳及周边地区实现年销售收入100亿元。

    (三)沿海海水生态养殖及海洋生物技术产业示范带建设行动

    辽宁省是东北唯一的滨海省份,也是全国最早提出“海上辽宁”建设的省份之一,海洋经济正在成为地方的支柱产业之一。辽宁的海产品养殖业曾在国内独领风骚,但品种退化、病害频发、环境污染也给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

    面对辽宁发展海洋经济的区域重大战略需求,“十五”期间,沈阳分院组织海洋所等单位陆续在辽宁开展了滩涂贝类苗种繁育、清洁化养殖技术的攻关和推广示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十一五”期间,沈阳分院将与沿海城市政府、企业一道,加强在辽宁海洋产业的科技布局,建立起空间(环辽东半岛、跨黄渤海)、技术(苗种繁育、生物提取、清洁生产等)、产品(滩涂贝类、海珍品、鲆鲽鱼类等)三个“带”交织在一起的“辽宁沿海海水生态养殖及海洋生物技术产业示范带”,示范引领区域海洋科技、经济的发展。目前,沿海布局已经基本完成,将再用五年时间完善、壮大。

    (四)与重点城市、高校合作也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要点

    在“两园一带”建设的总体框架下,沈阳分院重视与抚顺、本溪、铁岭等重点城市、高校、企业的合作、互动,旨在通过与各创新单元的联合,以期构筑网状结构的院地合作体系,共同促进辽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在与企业合作中,围绕石油化工、冶金、能源环境等重点领域展开;在与省教育厅、大连理工大学等合作中,通过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科研工作水平,加强创新人才的培养。

    四、建立战略联盟,携手引领山东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山东省是我国经济发达省份之一,2005年的GDP居全国第二位,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海洋产业等产业基础好、发展快,能源和资源供应相对充足,特别是规模以上经济比重大、运行质量高,对科技的需求程度在逐渐加大,企业R&D投入占全部投入的90%以上,已经成为技术创新投入的主体。

    由于历史的原因,山东区域内的科技力量相对薄弱,缺少国家级的科研机构,我院也只有海洋所一个单位,学科布局与山东的整体科技需求有较大缺口和差距。1999年中科院与山东省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后,院属相关单位与山东地方、企业的合作有所加强,但还处于单纯项目合作的阶段,缺乏有效的组织。

    2005年,在制定院地合作规划、拓展与山东合作的过程中,沈阳分院意识到必须要在山东找到合作的抓手,通过与合作伙伴结成战略联盟将分院的工作延伸到山东,建立“前线指挥部”和“大本营”,将我院知识创新工程与区域创新体系有机衔接起来,提升山东自主创新能力。

    为此,沈阳分院进行了认真的顶层设计,并制定了详细的阶段工作方案。第一,分院在进入山东的过程中,必须坚持高端路线,以联合共建的框架体系(即“高技术研发中心”)弥补山东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和机构的空缺,逐步发展成为山东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领头羊。第二,在“高技术研发中心”内建立一系列符合科技和区域发展要求的研发单元,包括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科学家伙伴小组等,完善科研、开发条件,积极承担国家、地方和企业的重大科技任务。第三,分院各单位与合作伙伴之间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在“高技术研发中心”内实现我院创新成果和技术的工艺完善、中试放大和工程示范,形成成熟的、成套的技术解决方案在山东转化应用。第四,双方加强人才合作,为山东培养一批能够在技术创新和承接我院技术转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高层次的科技骨干。第五,“高技术研发中心”是面向全院和全省开放的创新平台,将广泛吸纳我院相关单位和山东的地方政府、科研机构、大学、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成为面向山东的技术、信息和人才的集散地和辐射源。第六,“高技术研发中心”将根据需要在部分地级市建立分中心,从而将中科院的触角伸入山东各地。

    山东省科学院是山东省政府直属的科研机构,下设12个研究所,主要从事材料、电子、自动化、生物、能源、化工、环保、仪器仪表、科技战略等应用研究和开发工作,特别是在应用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山东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山东省科学院在学科设置上与沈阳分院系统各单位有很多相近之处,技术装备和人才队伍主要集中在技术应用和产品开发方面,与市场联系比较密切,与地方和企业合作有比较好的基础。借助山东省科学院的力量,可以使我院的创新成果迅速进行中试放大、技术转移并实现规模产业化。

    经过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沈阳分院决定与山东省科学院建立“战略联盟”,双方确定了“在'优势互补、协同创新、虚实互动、和谐共赢’的原则基础上,联合实施'引领山东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的合作构想,并就实质性的合作内容达成了共识。

    与此同时,沈阳分院还与山东省科技厅进行了多次磋商,以期提升我院与山东省合作的层次,强化中科院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骨干引领地位。山东省科技厅给予了积极的响应和大力的支持。

    在沈阳分院的精心策划和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科学院的共同努力下,三方就以共建“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山东省科学院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简称“两院中心”)为核心,吸引沈阳分院的科技力量在山东开展工作,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达成共识。2006年3月13日,三方在济南市正式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成立了“两院中心”理事会,沈阳分院和山东省科学院分别派专人负责中心的管理和运行,并开始在山东省科学院办公。

    “两院中心”是中科院创新成果实现工程化、转移转化和规模产业化的技术平台,也是山东省吸引中科院技术、人才的工作平台,是通过建立战略联盟的方式共同引领山东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战略举措。目前,在中心的整体框架下,已经建立了1个工程中心,正在筹备建立3个联合实验室和1个工程中心;共同申报了国家863、自然科学基金计划2项,山东省重大专项1项,重点攻关6项。其中“矿山井下探险和救援机器人”项目已经列入山东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同时,在装备制造、新材料、生态环保等领域同地方、企业开展了项目合作,与山东省科学院的人才合作也在陆续展开。

    今年年初,中科院确定了“十一五”与山东省合作共建“两所一中心”的战略目标。目前,两个研究所的建设已经全面展开,沈阳分院正在与山东省有关部门沟通,计划以“两院中心”为基础,建成中科院与山东省联合的“中国科学院山东综合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实现我院与山东省合作共建“两所一中心”的战略目标,真正起到“引领山东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目的。

    在院领导的直接指挥下,在院地合作局的指导和研究所的积极配合下,沈阳分院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设想正在逐步成为现实,在辽宁、山东的合作框架和战略布局已经初步完成,项目合作、队伍引入、平台建设等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已经引起了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我们相信,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院地合作局的统筹下,在分院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兄弟分院及研究所的支持和配合下,沈阳分院院地合作工作一定努力做出“四个一流”的业绩,交出“三满意”的答卷。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1996 - 中国科学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0285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47号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2号 邮编:100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