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繁体 | RSS | 网站地图 | 收藏 | 邮箱 | 联系我们
首页 新闻 机构 科研 院士 人才 教育 合作交流 科学普及 出版 信息公开 专题 访谈 视频 会议 党建 文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旧专题 > 创新专题 > 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案例(二)
周立三与农业区划研究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4-10-10 【字号: 小  中  大   

周立三 地理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1910年9月生于杭州市,1933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地理系。1946-1947年在美国威斯康星大学进修。曾任中国地理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及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所长,新疆综合考察队队长。主要从事经济地理、农业区划等方面研究。建国前后多次到新疆进行科学考察,对干旱地区的农业自然资源和地理环境作了深入系统的研究,特别对查明水土资源平衡、生产力布局、农产品商品基地选建等提出许多建议,受到当地政府重视和采纳。从1950年起一直从事农业区划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先后主编全国及江苏综合农业区划与其他研究著述,对推动全国各省(区)、市、县广泛开展这项研究,为国家编制农业规划提供大量科学依据,作出了贡献。1987年起倡导和主持我国国情分析研究,受到中央领导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周立三先生是我国著名的地理学家,在他一生的科学生涯中有着多方面的建树,其中他所从事的农业区划研究可说是他投入精力最多、费时最长并贯穿于整个科学生涯的一项事业。他在这项研究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地理学领域树立了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典范。

一、科研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的抉择

我国农业区划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和80年代对国家农业生产发展都有重大影响,周立三在这三个时期的农业区划研究中都发挥了开创性的作用。50年代中期正值国家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作为农业大国应如何规划与发展农业生产,是国家十分关注的大事,周立三较早就对我国历史上有关农业地域特点和分异的文献有所钻研,又对20世纪30年代以来有关农业区域的重要著作做了研究,深知中国自然环境复杂,农业生产的发展规划必须重视自然条件的影响和地域差异。他急国家之所急,将农业区划研究作为地理学进入国民经济主战场的主要方向,发表了《中国农业区划的初步意见》,提出了全国农业区的划分方案,紧接着组织了对西北干旱区、青藏高原区和黄土高原区三大农牧区交错地带的实地考察,编写出版了《甘青农牧业交错地区农业区划初步研究》一书,明确指出甘肃省的乌鞘岭是三大农业区的接合点,探讨了一级农业区的划分原则。此后,在他领导长达4年的新疆综合考察后完成的新疆农业区划是综考的重要成果之一。

20世纪60年代初,我国农业受挫,粮食和其他农产品供应全面紧张,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违背了自然与经济规律,用一刀切的指挥方式下达生产计划所造成。周立三针对当时的情况,在1963年全国农业科技工作会议上和其他科学家联名向国家建议开展综合农业区划研究,得到周恩来总理的关注,农业区划被列为全国农业科技规划的第一项任务。他随即又在江苏省积极倡议,开展省级农业区划研究并担任江苏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经过两年努力完成的江苏省农业区划研究报告为该省的农业发展提出了全面系统的科学建议,受到江苏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农业生产布局调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所划分的六大农业区至今仍是江苏省指导农业生产的基本单元。

1964年2月全国农业工作会议期间,周立三在北京就江苏省级农业区划的完成和应用情况向李富春、谭震林等中央领导及有关代表汇报,农业区划的作用得到充分肯定,并引起许多代表的强烈反响。国家科委于当年5月专门在无锡召开会议,推广和交流江苏农业区划的经验,竺可桢、丁颖等著名科学家和各省有关农业领导参加了会议,人民日报就此发表了社论,大大推动了全国各省的农业区划工作并以其成果用于指导农业生产。

二、坚持实践与坚持真理

科学研究离不开实践,对于地理学而言,更是离不开实地的调查研究,即使如今可以应用许多现代手段,也不能脱离实地调研,以掌握第一手资料。周立三始终抓住一切机会进行调查研究。除了组织大规模的考察项目外,还主动参加各种短期考察,长期的野外调查研究使他锻炼了高度的观察分析能力,增进了对国情的深刻了解。

由于“文革”的影响,我国农业状况进一步恶化,自然资源受人为的破坏严重。1980年,周立三受命主持全国农业区划研究,他长驻北京,团结了一大批科学家和专业工作者,以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和追求真理的科学态度,对我国的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生产状况进行评估。周立三对许多问题都有自己的看法,但是他不以此为满足,总是虚怀若谷,对所有重大问题都要请教有关专家,广听众议,方作结论。他要求研究报告论点鲜明,言而有据,以此作为编写研究报告的准则。在初稿完成后,印送各省、市、自治区审查,多次召开会议,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代表的意见。农业区划将全国划分为10个一级区34个二级区,分别就农业生产的条件、发展方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农业合理布局,农业技术改造等作了论述。对我国农业发展的许多重大问题提出了十分有分量的论述和建议,并为国家所采纳。

作为一项涉及国民经济的重大研究,坚持真理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作风极为重要,周立三在全国农业区划的研究过程中,在这方面有十分可贵的体现。80年代初,他与合作者一道研究得出结论,又经过深思熟虑,大胆尖锐地指出我国农业生产存在着掠夺式经营和严重破坏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问题,积极提出了改进的意见。这个论点一经提出当即遇到强烈反对,认为资本主义才有掠夺式经营,不该往社会主义脸上抹黑。但是周立三以大无畏的科学精神和勇气,坚持了科学真理,农业区划揭示的问题和建议在实践中经受了考验。

全国农业区划的研究成果对于我国农业战线上的拨乱反正、提高农业发展规划水平,调整对农业自然资源的利用方式以及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作出了重大贡献。这项成果得到中央有关部门和科技界的高度评价,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三、研究课题的选取与理论的探索

农业区划的研究和单纯的某个单一的学科或技术不同,这是一项着眼战略、纵览全局的研究,必须认真分析农业的自然资源、自然条件、农业的内部结构以及农村的社会经济条件,地理学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周立三正是以此作为地理学服务于国民经济的切入点,组织了本所的大部分力量投入研究。同时他重视理论指导以及通过实践在前沿上推动理论的进展。

周立三通过任务来带动学科的发展。早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他以自己的实践为基础,从理论上对农业区划作了阐述,在多篇论文中指出农业生产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严格的节律性、较长的周期性和生产上的不稳定性,阐明现代化的农业必须实行区域化、专业化生产而又必须结合我国国情、因地制宜地逐步实现,指出农业生产的地域差异是现实的存在,也是研究农业区划的客观基础;同时他又强调自然条件始终作用于农业生产,而且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劳动地域分工。根据上述理论研究农业区的过去、现状以及将来的发展趋向,对于调整不合理的农业生产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农业区域的划分上,周立三认为应反映现状、预示远景,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农业区会有相应的变化;与此同时还要看到农业生产配置与自然条件的密切关系,通过分析农业区域的特殊性、复杂性确定农业区的划分方法与分级单位系统。他明确指出农业区的划分必须打破行政区划界线,特别是认定较大的行政单位如省、地区乃至大部分县的组合对农业区不具有任何实际意义,提出了农业区划分级单位系统的完整设想。

周立三在60年代初发表的一系列文章,可说是江苏省以及全国各地开展的农业区划的理论准备。但他并不满足于此,在20世纪80年代完成全国农业区划以后,他又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支持下,组织力量进行全面系统的理论总结,撰写并出版了《中国农业区划的理论与实践》一书,并获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奖二等奖。

四、科学研究的组织、协调与要求

周立三具有高超的科研组织本领,像农业区划这样一项庞大的科研计划,他深知光靠本研究所的力量远远不够,必须依靠多部门、多学科联合攻关。在协作中他以全局为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确有见解的单位和个人,他都虚心求教,请来共同研究。在布置任务时充分听取意见,营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使大家乐于共事,极大地发挥了团队的积极性。进行这种综合研究,他有自己的独特见解,又能博采众长,这是取得成功的关键。

农业区划是一项为国家所需且具应用性和基础性的研究,周立三强烈反对急功近利,不赞成以发表文章作为评价的惟一尺度。在具体问题的探讨上,他一再说不能大题小作,成为空洞无物的东西,而应该“小题大做”,即通过实地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第一性资料,进行深入的分析,使论点具有说服力。当全国农业区划报告已得到各方很高评价之时,为了出版定稿,他和另外几位主编费时三个多月,逐章修改、逐句精炼,一个名词概念也不放过,内容力求删繁就简,文字力求风格一致,全书虽有多人分工撰写,定稿之后形成联系紧密的完整体系。学术上的严格、严谨作风得以浑然体现。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国民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式也出现了很大变化,但周立三在农业区划所阐发的原理以及对中国农业区域所作的深刻分析,至今依然具有理论与实践的重要价值。

撰稿人:佘之祥

点评:

周立三先生从20世纪50年代起一直从事农业区划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他急国家所急,将农业区划研究作为地理学服务于国民经济的主要方向和切入点,为我国农业区划研究发挥了开创性的作用。农业区划是一项庞大的综合性研究计划,必须依靠多学科、多部门联合攻关。在协作攻关中,他博采众长,充分发挥团队的积极性。在具体问题探讨上,他反对急功近利,不搞大题小做,而是“小题大做”,即通过实地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第一性资料,进行深入分析,使论点具有说服力。他的学风和方法至今仍具有借鉴意义。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1996 - 中国科学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0285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47号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2号 邮编:100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