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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公文处理标准》《中国科学院档案管理工作标准》
《中国科学院安全管理工作标准》《中国科学院信息宣传工作标准》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中国科学院 发布时间:2006-12-18 【字号: 小  中  大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国科学院公文处理标准》、《中国科学院档案管理工作标准》、《中国科学院安全管理工作标准》、《中国科学院信息宣传工作标准》,明确贯标工作的组织检查、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等级划分

    《中国科学院公文处理标准》、《中国科学院档案管理工作标准》、《中国科学院信息宣传工作标准》贯标等级均划分为三个等级,等级评定采取百分制。院一级为 100-90分,院二级为89-70分,院三级为69-60分。

    《中国科学院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贯标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等级评定采取百分制。院一级为 100-96分,院二级为95-90分,院三级为89-85分。

    二、评分标准

    详见《中国科学院公文处理标准考评表》(附件1)、《中国科学院档案管理工作标准考评表》(附件2)、《中国科学院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考评表》(附件3)、《中国科学院信息宣传工作标准考评表》(附件4)。

    三、组织评定

    1.办公厅负责组织院一级、分院机关的考核评定。

    2.委托分院组织院二级、院三级的考核评议,考核结果和考评意见报办公厅审定。

    3.评定等级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结束后重新申报、评定。

    4.申报晋升上一等级需在评定等级两年以后。

    5.各等级评定应成立考评组,负责对申报单位考评。考评组一般由3~5人组成,成员包括主管领导和熟悉本项业务、准确掌握相关标准的专业人员。

    四、考评程序

    1.在贯标的基础上进行自查自评,根据自查情况,申报相应等级,并填报管理标准考评申报表(附件5)。

    2.考评组听取申报单位的自查情况报告,对照相关标准检查、核实、评分。

    3.考评组进行综合评议,并反馈考评意见。

    4.办公厅审定考评组的考核结果和考评意见,报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公布考评结果。

    五、考评结果

    1.评定结果提交综合评价部门。

    2.对已评定等级的单位,办公厅或委托分院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在等级评定有效期内达不到等级标准的单位限期整改,或降至相应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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