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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报:陈宜瑜呼吁院士带头建中国道德学术净土
中国青年报 雷宇 李丽萍
“率先垂范,共同维护院士荣誉称号,建设中国科技界的道德学术净土。”中科院学部第四届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今天(6月7日)在院士大会上向709名院士发出了呼吁。
中科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陈宜瑜院士表示,中科院院士队伍道德学风情况是好的,在社会各界享有良好声誉。但是,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浮躁之风对院士队伍的影响也不容忽视,需要广大院士保持高度警觉和重视。
陈宜瑜院士代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向全体院士发出呼吁,院士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标准高于一般科技工作者,要求严于一般科技工作者。

正确处理兼职问题。院士兼职必须要与本人研究专业相关,不应徒挂虚名;要执行本单位对兼职问题的有关规定;要与自身精力相适应,承诺的本职工作时间和兼职工作时间总和不超过12个月;取得的报酬要与付出的劳动相适应并依法纳税;要避免过多兼职,少数兼职过多的院士应当尽快从不合理兼职中解脱出来。

妥善对待社会活动,要避免参加各种与自己专业无关的答辩、评议、鉴定、评审、咨询和评奖等活动,确属自己专长又有余力参与的才参加,在对有关问题公开做出评价时需谨慎和客观,尽量减少礼仪性和庆典性的社会活动。

发扬学术民主,要谦虚谨慎、客观公正、平等待人,不以“权威”自居,不压制不同的学术观点,不轻率否定别人的科研成果,对自己团队科研成果中出现的错误,应及时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和承认。要实事求是地充分肯定同行和同事们的贡献,尊重他们的劳动和成果。要以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处理好成果、论文和报奖的书名和知识产权等问题。

注重对学生和助手的教育,要言传身教,关心青年科技人才的健康成长,加强对自己的学生和助手在科学道德方面的教育和培养,要求他们参加有关科学道德与科技伦理方面的课程学习,杜绝无意违反各类科学道德规范现象的发生。

严守增选工作规定,遵守保密纪律,自觉抵制一切不正当行为,负责任地行使推荐、评审和选举权利,依据院士的标准和条件,摈弃部门利益和小团体利益,严把增选质量,科学、客观、公正、公平地进行评审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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