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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女性需要科技 科技需要女性
中国妇女报 周文

6月27日上午,在第三世界妇女科学组织(TWOWS)第四届大会特邀报告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作了题为《中国妇女与中国科技事业》的报告。她指出,女性需要科技,科技需要女性。女性在科技领域的参与,既是参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重要途径,也是发挥自身潜能、影响世界发展进步的重要渠道。女性只有更多地投身于科技,才能拓展机会,提升能力、促进发展,提高地位。同时,女性独特的视角与思维方式也有利于推动科学技术的创新、进步与发展。陈至立重点介绍了中国科技领域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方面取得的进展、采取的措施、仍然存在的挑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等方面内容。

陈至立表示,中国在科技领域推动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一是女性科技人员数量和比例不断提高。中国女科学家的数量和比例在不断上升。从规模上看,女性科技人员总数为1400万;从性别结构上看,早在1978年,中国女科技人员已占科技人员总数的近1/3,而到2007年底,这个比例已经接近40%;从年龄结构来看,年轻女科学家的比例呈现逐步提高的趋势,是一支正在蓬勃发展的人才队伍。

此外,目前理工科女大学生特别是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女研究生人数也日益增多。中国女性科技人员的总人数已居世界第一,所占比例已经超过全球平均水平。

二是女性科技人员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中国各级科技人才的性别结构日益改善,高层优秀女性人才不断增多,在各行各业作出了重要贡献。2008年,我国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中的女性已达到96.5万人,占总数的33.9%。2009年新当选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有5名女院士,占新增科学院院士总数的14.29%,增选者中的女性比例为历年最高。我国两院院士中女院士的比例甚至高于一些发达国家女院士的比例。

从科研成果和学习成绩看,女性也充分显示了自己的能力和潜力。值得骄傲的是,不少女性跨进了高能物理、遗传工程、微电子技术、卫星发射等尖端科学技术领域,取得了骄人业绩,作出了杰出贡献。

陈至立表示,中国为促进科技领域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作出了巨大努力。一是国家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政策为科技女性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宏观环境。中国已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国家各种单行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各部门行政规章在内的一整套保护妇女权益和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体系。男女平等被确立为促进中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中国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日益完善。中国制定了1995-2000和2001-2010两个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二是国家的科技与人才发展战略给女性成才创造了更多机遇。2002年,中共中央批准印发了《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2010年,制定并颁布了《国家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国家还通过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这些与人才发展有关的国家规划将为科学家女性发展创造更加积极的环境,带来更多机遇。

三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为促进女性科技人才成长创造条件。除中央政府外,各级地方政府积极探索促进女性人才成长体制机制,尝试在科技政策中更多地体现性别平等意识。

陈至立还介绍了全国妇联在推动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方面作出的各种努力。2009年,全国妇联开展了“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状况研究与对策推动”项目,对高层女性人才的成长规律、主要困难和障碍、政策需求等等进行调查研究。同时,全国妇联与中组部、科技部、中国科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十部委合作,推进研究成果向可行性政策措施的顺利转化,促进国家有关部门分步骤制定实施或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力争早日出台积极促进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的支持性政策,为女性科技人才的成长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陈至立表示,中国在促进科技领域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方面虽然已经取得了令人骄傲的成就,然而,在全球化和市场化的背景下,科技创新速度加快,科研成果向应用转换的速度加快,科技领域的竞争加剧,这些都使得女性科技人员面临的环境更为复杂,为其成长和发展带来挑战。总的来说,目前中国科技领域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方面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高层科技群体中的女性所占比例仍相对较低,多年来徘徊不前。与其总量规模相比,女科技工作者队伍的质量优势相对较弱,大量女性积聚在科研队伍中职称、职务较低的位置上。高层拔尖人才如两院院士、重大项目选聘的首席科学家、重大专题的专家委员会主任、重大人才计划等中的女性比例长期徘徊在5%左右。即使在女性人数占优势的教育、卫生领域,女校长、女院长的比例也不高。

二是科技领域的性别主流化有待进一步推进。在法律和政策层面,虽然科技和人才相关法律政策中不存在性别歧视,但有些决策者和执行者对女性科技人员面临的特殊问题关注不够,缺乏明确鼓励和引导女性科技人员参与的政策性规定。

三是女科技工作者的赋权任务仍然艰巨。首先,由于不少女性科技人员认为自己的成就未得到充分认可,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工作和生活中遇到一些困难,导致她们对工作的期望和成就抱负落后于男科学家,这就需要进一步提高她们的科研自信和热情。其次,决策层女性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在全国性科技协会、省级学会组织和机构中,在代表各学会组织最高学术水平的理事会中,在参与科技管理的高层人员中,女性比例相对于其在科技人员中的总体比例较低。尽管近年来女性获得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的比例呈上升趋势,但是,与男性相比,上升幅度仍然较小,无论是项目数量还是获取的经费额度,女性科技人员的人均水平远少于男性。

陈至立表示,女性人才是我国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在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中国将制定并采取更多积极政策措施,支持更多女性高层人才健康成长。

一要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把女性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完善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及任用机制,大力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早日实现在各级决策职位中有30%女性的目标。

二要为女性人才成长和作用发挥,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在大学生就业中,坚决反对性别歧视,保障女大学生平等地获得就业机会和发展平台;在高层次人才中率先实行男女平等的退休政策,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政策的贯彻落实。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为女性人才平衡工作家庭责任创造条件。由国家设立女性职业发展基金,帮助她们加快职业发展。采取同等优先等措施,促进科研项目获得者的女性比例逐年提高。探索设立鼓励优秀理工科女生的成才计划,促进科技领域女性后备人才的成长。

三要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要宣传先进的性别文化,抵制腐朽落后的思想观念,营造有利于女性人才成长的舆论环境。要鼓励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做到奋发有为、彰显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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