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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期大科学装置联合基金和天文联合基金合作协议签署
发布时间:2015-01-16 来源:前沿科学与教育局 【字号:  

  1月16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共同设立的大科学装置联合基金(三期)与天文联合基金(四期)协议续签仪式在京举行。基金委主任杨卫、中科院副院长丁仲礼出席会议并在协议书上签字。

  大科学装置联合基金和天文联合基金的宗旨是面向全国,按照自然科学基金的方式运作,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开放共享中科院承建的大科学装置(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兰州重离子装置、上海光源、合肥同步辐射光源、稳态强磁场等)和天文观测设备,充分发挥这些装置和设施的潜力,促进前沿交叉研究,促进科教协同创新。在新一期的合作协议中,中科院和基金委一致同意增加两个联合基金的资助经费,扩大支持范围。

  丁仲礼首先感谢基金委一直以来对中科院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他表示,大科学装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科院的特色和优势,中科院有义务“开放共享”,服务于全国在相关领域从事科学研究的用户。两个联合基金设立以来,成效显著,促进了重大成果产出,培养了队伍,极大地促进了中科院与高等院校等其它研究机构的协同创新与实质性合作。他指出,希望进一步结合基金委的管理平台优势和中科院的设备、人才优势,扩大两个联合基金的影响力,努力促进重大成果产出,更好地实现协同创新,推进我国的科学前沿研究水平进一步提升。

  杨卫对中科院正在组织实施的“率先行动”计划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中科院是国家的科技队伍,一直走在中国科技界的前列。他表示,中科院和基金委有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联合基金在推动我国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来自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学家利用大科学设施平台,积极开展前沿问题探索,促进了学科交叉与科教融合。他希望,在新一轮的协议框架下,在继续保持“双赢”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装置的开放共享,提高装置的使用效率。他相信,中科院和基金委在支持科学研究方面还有更多的合作机遇,将为前沿交叉科学实现突破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科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前沿科学与教育局,以及基金委计划局、数学物理科学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双方签署新一期协议

(责任编辑:麻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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