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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学部召开2012年度科技伦理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2-12-03 来源:学部与院士 【字号:  

11月29日,中国科学院学部在京组织召开以“干细胞研究与应用中的伦理问题及科学家社会责任”为主题的2012年度科技伦理研讨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中科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常委会主任陈宜瑜,中科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许智宏、副主任周远,中科院副院长李静海等出席。

陈宜瑜在开幕式上讲话。他指出,干细胞研究和干细胞技术在重大疾病治疗方面有着重大的科学意义、社会意义和广阔的产业前景。近年来,干细胞研究发展迅速,但也引发了人类胚胎实验、治疗性克隆、临床试验及临床转化等伦理争论,伦理问题已成为各国政府和相关国际组织制定干细胞相关政策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近年来,中科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高度重视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中的科技伦理问题,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不少关于科技伦理方面的咨询和学科发展战略研究工作。

陈宜瑜强调,积极推进科技伦理研究,在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工作中形成良好的科学伦理行为规范,应成为科技工作者履行的重要职责,需要特别关注科学研究领域的伦理问题,共同推动规范和负责任的科学研究,让科技成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周远在开幕式讲话中指出,当前科学技术的发展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进人类社会发展,社会对科学技术产生了越来越大的需求,这种强烈需求有时甚至会使一些人迫不及待地“超前”使用未成熟的科学技术,或者“掩饰”科学技术的风险,因而科技伦理变得日益突出。中科院学部非常重视科技伦理问题,做了大量调研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议,并撰写报告向国务院进行专题汇报。希望通过召开本次研讨会,使科技界进一步关注科学技术伦理以及科技工作者的职业伦理和社会伦理,更好地利用科技成果为社会造福,践行正确的科学理念,承担起科学家的社会责任。

李静海在发言中指出,目前社会公众、科技管理部门、研究机构对科技伦理问题的认识和重视还不够,这也是召开伦理研讨会的重要意义。干细胞研究的伦理问题非常复杂,不仅与科技发展前沿相关,而且与社会环境息息相关。伦理问题如若处理不当,不仅延误科技发展,而且会给人类社会带来伤害。因此,干细胞伦理问题的研究和讨论,应该由科技专家、伦理专家、科技管理部门、公众等多重主体共同参与。

中科院学部主席团秘书长曹效业,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常委会部分院士,干细胞领域科技专家,科技伦理、科技政策、科研管理的专家学者,以及有关部委来宾等5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孟安明院士做了题为《干细胞科学共同体的社会责任与使命》的大会主题报告,沈铭贤、周琪、邱仁宗、项鹏、韩忠朝、李真真等专家分别做了专题学术报告。与会代表各抒己见、深入讨论,成功搭建了不同研究领域、不同社会角色之间沟通、对话的良好平台。

在谈及干细胞研究的伦理问题和当前的发展阶段时,与会专家指出,干细胞研究本身存在伦理问题,对此需要有尽早的认识和规范。目前干细胞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及试验发展迅速,取得了丰硕成果,但干细胞临床治疗作为一种治疗手段,其技术则远未成熟,从研究到真正用于普遍临床治疗,还有大量技术难题需要解决。没有严格临床试验审查、严格监管下的运用,必然导致严重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及后果。同时,随着干细胞研究的深入,由干细胞分化来源的人造精子和卵子将会出现,进而创造新的生命繁衍方式,新的生命伦理问题会不断出现。

在谈及我国干细胞研究与应用的管理问题时,与会专家指出,干细胞研究的伦理问题在特定文化社会环境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目前国际上还未形成关于如何开展干细胞研究特别是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和应用的共识,各国开放研究的范围及其管理方式也不尽相同,我国一方面不能盲目跟风国外、自缚手脚,另一方面必须尽快针对干细胞领域制定、实施完善的管理法规、管理机制,这对保障干细胞领域的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深入探讨和理解干细胞研究及应用中伦理、法律、社会问题的基础上,应尽快形成共识,付诸行动。一是要尽快推动干细胞领域立法工作。二是要积极参与干细胞领域决策咨询。三是要促进干细胞伦理教育,推进干细胞科学普及。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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