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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院士:面向科研需求,合理调整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
发布时间:2012-03-09 来源:人民网 魏炳锋 【字号: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生化与细胞所李林院士认为,随着国家对各类科技计划,如: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称97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等投入不断加大,相关管理办法也逐渐建立并完善,对科研人员在项目管理,尤其是经费管理方面起到了指导和监管的作用。然而近几年,项目结题阶段的财务验收工作都在项目验收工作之前开展,并先于项目验收结束,一方面导致很多合理支出无法在项目专项经费中列支,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不利于科研工作的持续进行和经费的有效使用。

李林说,自2006年以来,973计划单项项目获得的平均支持力度近2500万元,这对项目管理尤其是经费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制定,《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的出台,为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管好用好经费起到了指导性作用。以上管理办法体现出新形势下经费管理改革的趋势,如经费管理与项目管理相对独立,经费管理精细化,结余经费管理力度显著增强等特点。

他也坦言,投入基础研究的科研经费总体不足,管理上更加紧缩,使得科研人员按规定执行项目、使用经费时面临种种困难。首先,从管理上看,在项目结题阶段,财务验收一般先于项目验收开展,并先于项目验收结束;其次,从经费使用流程上看,财务结算有一定延迟;再次,从成果产出的时间周期来看,将研究发现整理成论文或专利并正式发表或公示至少需要1年时间;最后,从研究工作的延续性来看,重大成果的产出往往是建立在长期的、深入的、系统的研究工作之上,而研究工作的时效不能简单地以“是否在项目合同期内”来界定。

最后,他建议项目经费管理应结合项目验收时间的安排,在项目验收完成六个月后,启动并完成财务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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