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顾  
第 106 期
(2017-06-20)
 
沈阳分院与盘锦市人民政府签署全面科技合作战略协议及共建盘锦中心协议
文章来源: 沈阳分院 发布时间: 2017-06-1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十三五”全面合作协议》,助力盘锦市创新型城市建设,612日,中科院沈阳分院与盘锦市人民政府在盘锦签署了院市全面科技合作战略协议和共建中国科学院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盘锦中心(以下称“盘锦中心”)协议。中科院沈阳分院副院长马越红和盘锦市副市长王永威代表院市双方签署协议,马越红和盘锦市市长郝春荣共同为盘锦中心揭牌。签约仪式由盘锦市科技局局长刘吉广主持。

  签约仪式前,马越红与郝春荣进行了工作会谈。郝春荣介绍了盘锦市通过存量优化升级、通过增量调整结构的发展石油化工、特种装备制造、农产品深加工等重点产业的总体思路,以及重大项目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和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情况,希望盘锦中心推动中科院与盘锦市全方位、宽领域、多种模式开展合作,成为盘锦市政府推进科技创新的载体和平台,使盘锦中心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过程中真正发挥出盘锦市政府所起到的全链条服务作用,使中科院的科技成果在盘锦有效地转化。她表示,盘锦市一定会为中科院在盘锦市落地项目、为来盘锦工作的科研人员提供优越的工作生活环境。

  马越红介绍了沈阳分院的总体情况以及在辽鲁两省所开展的院地合作工作取得的成效,她指出,中科院各研究所的科研成果源源不断,关键是要找到适合盘锦市这座产融创新城市的成果,希望盘锦地区企业家要与研究所科研人员加强交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她建议,盘锦市加强与大连化物所的交流合作,承接更多大连化物所的科研成果来盘锦市转化。

  “十三五”期间,按照“三个面向、四个率先”的要求,沈阳分院牢固树立出科研成果和成果的转移转化是同等重要的理念。聚焦辽宁省的转方式、调结构的紧迫需求,服务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突破,推动地方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以中国科学院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为平台,建立辽宁院地合作网络体系,搭建开放式的技术转移转化平台,吸引中科院的科技资源聚集辽宁,吸引社会资本助推成果转移转化,吸引更多的成果发明人参与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着力提高中科院科技成果在辽宁区域的应用转化的显示度,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地实处,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质性贡献。

  20165月5日,沈阳分院与辽宁省科技厅签署了《共建辽宁中国科学院科技服务网络区域中心协议》,协议约定在辽宁省14个地市共建中国科学院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分中心、强化技术转移转化队伍建设、加快中科院科技成果在辽宁转移转化、推进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和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服务,共同努力促成中科院科技成果在辽转化落地,为辽宁实现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科技支撑。 

  市院协议约定:共建“盘锦中心”;围绕盘锦市主导产业,与盘锦市人民政府和企业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研发中心等各类应用技术研发平台;组织各类专题对接活动,积极引导、推动中科院科技成果在盘锦市转移转化;通过项目合作、选派科技副职或科技特派员等方式,为盘锦市培养、培训高级科技人员和业务骨干;组织院士、专家积极参与盘锦市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为重大工程项目、重要科研课题立项等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此次院市全面科技合作战略协议签署,是沈阳分院落实支持东北地区创新发展和落实辽宁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合作方向明确、合作内容具体、合作重点突出、合作手段和目标更为明确、详实,为新一轮市院合作指明了方向、方法,也为新一轮市院合作描绘出了美好的合作前景。

签约现场

为盘锦中心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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