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顾  
第 74 期
(2016-10-25)
 
13部委联合下发地理资源所牵头编制的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技术方法(试行)》
文章来源: 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发布时间: 2016-10-18

  日前,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整体工作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国科学院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共13个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技术方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执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技术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方法(试行)》)是由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牵头并作为主体、组织9个部委科研机构研制完成的。

  《技术方法(试行)》包括总则、陆域评价、海域评价、集成评价、成因解析及政策预研和附则6章,明确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基本概念,提出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的指标体系、指标算法与参考阈值、集成方法与类型划分、超载成因解析及政策预研分析方法等技术要点,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提供了技术指南。《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参照《技术方法(试行)》,抓紧组织开展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试评价工作,科学评价、精准识别承载能力状况,分析超载成因,开展限制性政策预研,形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报告、修改完善技术方法的意见建议上报国家发改委。同时,各地要结合试评价工作,加强机制体制创新,探索构建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和共享平台,研究建立对超载地区的预警提醒、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推进监测预警的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技术方法是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的需要,也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任务的组成部分。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是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核心制度,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关注。鉴于该项改革任务的国家需求紧、科技含量高、集成难度大,由中科院地理资源所担任技术牵头单位,研究员樊杰任首席科学家,组织多部委进行技术联合攻关。自2014年项目启动以来,在院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悉心指导下,项目组连续三年每年都有重要成果产出,在为深改任务提供科技服务、推动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4年,地理资源所编制完成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预警工作方案被国家发改委并12部委共同采纳,报请国务院同意后联合印发了《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的总体构想和工作方案》。地理资源所牵头完成的《全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科学评估报告(2014)》上报后得到认可,习近平总书记在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引用了报告的研究结论。2015年,地理资源所牵头编制的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技术方法通过部委与专家论证,国务院同意并联合印发了《关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技术方法的报告》。地理资源所关于京津冀地区承载力的论证结论被京津冀协同规划编制组采纳。2016年,结合京津冀地区试评价工作,地理资源所牵头完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报告(2016)》并上报国务院。地理资源所在推动“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重大深改任务中发挥了重要科技支撑作用,阶段性成果产出已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决策中产生重要影响。

  2017年,地理资源所将继续牵头对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地区开展承载力监测预警评价工作,并指导各省区同时开展试验性评价,在未来逐步推动监测预警全国全覆盖,同步探索对超载地区的预警提醒制度。按照深改任务要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将成为常态化、业务化运行机制,要定期监测、定期评估、定期预警,为国家制定区域政策提供依据,并将在地方生态文明考核、政府绩效考核和干部终身追究制度、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和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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