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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文章来源: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 发布时间:2010-04-06 【字号: 小  中  大   

4月1日,中国科学院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在北京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中科院院长、党组书记路甬祥,副院长李静海、丁仲礼,中国国电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朱永芃,中国国电集团党组书记、副总经理乔保平,中国国电集团副总经理高嵩、张成杰出席签字仪式。李静海副院长、朱永芃总经理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朱永芃总经理首先介绍了中国国电产业和科技创新情况,以及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和建设创新型企业的思路与目标,他希望双方充分利用合作协议签署这一有利条件,共同推进先进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促进我国电力工业科学发展,同时希望在科技战略规划、技术路线和科技研发计划的研究、论证和制定方面得到中科院的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

路甬祥院长简要介绍了中科院的基本情况、战略定位和重点工作。他指出,中科院以解决关系国家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科技问题为着力点,为我国经济发展、国家安全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国务院常务会议已批准中科院在2011年至2020年继续深入实施知识创新工程。路甬祥院长强调,未来要发展清洁、智能、可持续发展的技术,这也是国电集团发展的方向,在此方面中科院与中国国电合作的潜力很大。针对中国国电的多个业务领域,中科院许多研究所可以提供技术支撑;在人才培养方面可以探索培训与干部交流等多种方式,推动双方的实质性合作。中科院将利用知识、技术、人才优势,把成熟的科技项目注入到国电集团,推动技术转化成经济效益,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与经济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希望双方共同努力,探索共同发展的合作模式,形成双赢的合作。

此次中科院与中国国电集团的合作主要立足于促进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业化。双方将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合作,探索并形成较为成熟的院企合作模式,构建人才培养平台、信息共享和交流平台以及科技研发和创新平台。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面向未来、务实合作、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重点在新能源开发、传统火电厂节能减排、新一代煤炭低碳排放高效综合利用、储能技术等四大专业领域合作开展相关理论、实用性技术和前瞻性领域研究。

签约仪式前,路甬祥院长一行参观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展厅,观看了火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离子点火装置等模型,并询问了集团公司各产业发展情况。

国电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国电电力、国电科环集团的主要负责人,我院相关局及研究所负责人参加了签字仪式和交流活动。

路甬祥在签字仪式上讲话

 签字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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