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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与首钢集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京举行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8-12-30 【字号: 小  中  大   

    12月29日下午,中国科学院与首钢集团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合力推动科技创新,促进钢铁行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积极推动中科院科技成果在首钢推广应用;共同争取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建立科技信息和资源的共享机制;推动建立人才管理、人才培养和人才交流机制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推动建立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良性互动的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我国钢铁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中科院副院长丁仲礼,首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朱继民出席会议并致辞。中科院党组成员、北京分院党组书记何岩,首钢集团总工程师张功焰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协议书上签字,中科院力学所副所长李和娣,过程所副所长江明与首钢相关单位代表分别签署项目合作意向协议。

    丁仲礼在致辞中代表中国科学院对出席签约仪式的领导、来宾表示欢迎,并对首钢总公司及所属相关单位长期以来对中科院科技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说,中科院十分重视与国家创新体系各单元的联合与合作,尤其是与国家大型行业骨干企业的科技合作,以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的技术水平,组织科技力量对影响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进行攻关。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中科院的先进实用技术向企业转移转化,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结合,这是中国科学院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科技创新社会价值的重要方面和途径。与首钢开展合作是集中科院知识、技术、人才力量为我国钢铁行业服务的必然选择。

    朱继民在讲话中表示, 首钢与中国科学院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中科院自动化所、过程所,与首钢的焦化、炼钢专业开展过成功的项目合作。经过前期深入探讨,双方都认为在钢铁新材料开发、钢材防腐、能源利用与废水处理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合作前景。这次双方进一步开展战略合作,标志着高层次的产学研合作又迈上了新的台阶,不仅有利于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而且对于国家提出的“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对提高我国钢铁工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国由钢铁大国向钢铁强国迈进,都具有重要意义。相信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必将使合作不断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

    据悉,双方签约的合作项目包括中科院过程所与首钢技术研究院合作的“新型钢坯高温防氧化项目”,中科院力学所与首钢技术研究院合作的“转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项目”,中科院过程所与首钢迁安焦化厂合作的“焦化废水处理项目”。

    签约仪式由首钢集团副总经理刘水洋主持。北京分院、过程所、力学所、自动化所、生态中心、沈阳金属所、中科院北京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中北国技(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首钢总公司办公厅、生产部、计财部、设备部、宣传部、技术研究院、迁钢、迁焦等单位代表出席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前,朱继民、张功焰在北京分院副院长乔均录及中国科学院高能所、力学所领导的陪同下,参观了高能所正负电子对撞机和力学所的相关试验室。


中科院副院长丁仲礼出席会议并致辞



首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朱继民出席会议并致辞



中科院党组成员、北京分院党组书记何岩,首钢集团总工程师张功焰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中科院力学所与首钢技术研究院签署项目合作意向协议



中科院过程所与首钢迁钢公司签署项目合作意向协议



中科院过程所与首钢迁安焦化厂签署项目合作意向协议



朱继民、张功焰等参观高能所正负电子对撞机



朱继民、张功焰等参观力学所的相关试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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