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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文章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4-01-10 【字号: 小  中  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务院决定,对为我国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科技部审核,国务院批准并报请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授予张存浩院士、程开甲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务院批准,授予“40K以上铁基高温超导体的发现及若干基本物理性质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大样本恒星演化与特殊恒星的形成”等53项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大型结构与土体接触面力学试验系统研制及应用”等2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基于生物敏感膜的便携式传感器关键技术及应用”等69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两系法杂交水稻技术研究与应用”等3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授予“上海光源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等24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近海复杂水体环境的卫星遥感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等161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法比奥·洛卡等8名外国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全国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张存浩院士、程开甲院士及全体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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