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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生态环境治理与能源资源可持续利用创新集群”建设
第四次研讨会举行
  文章来源:西安分院 发布时间:2012-06-08 【字号: 小  中  大   

6月5日上午,中科院西安分院、兰州分院、新疆分院在西安召开“西北生态环境治理与能源资源可持续利用创新集群”(以下简称西北集群)建设第四次研讨会。

西安分院院长周杰、党组书记杨星科,兰州分院副院长杨生荣、国科图兰州分馆副馆长高峰,新疆分院副院长董云社、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副所长雷加强,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协调处正处级调研员刘恩让,以及各单位科技处、院地合作处等3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西安分院副院长孙传东主持。

西安分院、新疆分院分别介绍了分院编制的“西北集群”建设规划和重点实施任务要点,兰州分院介绍了“西北集群”建设的总规划和重点实施任务方案。

会议就兰州分院编制的“西北集群”建设的总规划和重点实施任务方案进行了热烈讨论和交流,深入分析了规划及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关键问题,一致认为规划应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的“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需求、研究所“一三五”规划,体现创新集群建设统筹各方资源,发挥中科院的引领带动作用。 

“西北集群”建设的重点任务应以西北地区特有的生态环境现状和能源资源发展需求为基础,以解决极端自然条件、能源开发区域生态修复和西北地区生物资源保育为主要目标。实施方案应从大科学的理念出发,凝聚共性问题,超越三个分院的行政界线,体现融合性、关联性,相互支撑。支撑平台的建设应从国家战略和地方需求出发,具有前瞻性,体现学科和任务的一体化,最终形成学科增长点和政、产、学、研结合的创新模式。

周杰指出,规划需紧密结合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研究所的“一三五”规划。强调与地方政府、企业和其他创新单位的结合,集聚资源,起到中科院的引领带动作用。

杨星科介绍了陕西省科学院在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情况,同时,强调西北地区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占重要地位,创新集群的重点任务要适度考虑学科生长点和在整个生态区域内及发展中的布局,并明确学科与重点任务之间的关系,从大科学的理念出发,打破3个分院的行政界线,相互支撑、融合。

孙传东总结创新集群建设应分阶段、逐步推进,持续研究,不是简单的技术集成和项目堆积,而需要整体把握,全面思考其中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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