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努力抢占科技制高点,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科技强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中国科学院建院70周年贺信中作出的“两加快一努力”重要指示要求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率先实现科学技术跨越发展,率先建成国家创新人才高地,率先建成国家高水平科技智库,率先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

——中国科学院办院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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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平出席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视频会议

2016-05-23 科技促进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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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播报

  5月18日,科技部组织召开了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视频会议。科技部、教育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科学院等部门有关领导和负责人,以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代表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设分会场。科技部部长万钢出席会议并讲话。中科院副院长张亚平出席会议,并就推动科研院所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做了动员讲话。

  张亚平表示,中科院历来重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十二五”期间,通过整合深化院地科技合作、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建设协同创新平台与联盟等举措,有效推进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规模产业化,取得了显著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对中科院的发展提出了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和率先实现科学技术跨越发展、率先建成国家创新人才高地、率先建成国家高水平科技智库、率先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的要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中科院义不容辞的责任。

  张亚平在会上介绍,2016年2月,中科院院长办公会决定启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并审议通过了《中国科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并落地转化、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科技成果管理体系、培养培训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载体、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环境和氛围等5个方面部署了25项重点任务。“十三五”期间,中科院将设立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专项,在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和研究所“一三五”等已取得关键技术突破的基础上,梳理凝练出有望在3至5年内产生重大影响的成果,试点组织实施10个左右重点专项;设立“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通过与研究所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效衔接,以市场化方式与社会机构或院办服务机构合作,构建“运营管理中心”加若干“运营服务平台”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张亚平表示,下一步,中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若干规定及本次会议精神,在科技部的指导与部署下,按照国办4月21日印发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重点任务分工,持续推进实施科技服务网络计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大胆探索、开放创新,争当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的排头兵。

会议现场

打印 责任编辑:麻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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