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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0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的通知
  文章来源:计划财务局 发布时间:2011-06-07 【字号: 小  中  大   

院属各事业单位:

为了做好中科院2010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编报工作,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编报2010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决算报告的通知》(国管资〔2011〕183号)要求,现结合中科院情况,对2010年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编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做好编报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的组织工作。编报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是实现资产管理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编报工作,单位有关负责人应组织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包括事业财务、基建财务)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注意相互协调,确保按时完成上报任务。

二、编报范围。本套报表的填报级次为三级,各单位(包括二级单位、三级单位)均应按规定填报本套报表。本套报表编报范围包括单位占有使用的全部资产,即: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以及已投入使用但未转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及构筑物等其他资产。

三、编报依据及编报要求。各单位应在做好盘点固定资产、清理对外投资、整理资产处置、清理出租出借、清理已投入使用但未转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及构筑物等工作基础上,以2010年12月31日年终财务会计决算结果、资产账和资产配置、处置等相关资料为依据,严格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关于本套报表的编制手册、中科院关于本套报表的编制补充说明(见附件2)、本套报表系统及ARP系统接口程序操作简要说明(见附件3)认真填报本套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编报方式。首先,各单位录入报表封面、3张附表(国管资附01表至国管资附03表)、4张明细表(国管资明细01表至国管资明细03表、国管资明细15表);其次,各单位将ARP系统2010年资产信息数据粘贴到国管局系统模板,补录有关数据,并导入11张明细表(国管资明细04表至国管资明细14表);再次,由软件系统自动生成8张主表(国管资决01表至国管资决08表)。本套报表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

五、认真编写资产管理报告书。各单位应按资产管理报告书撰写提纲(见附件1)认真编写资产管理报告书,将资产管理报告书(A4纸打印)随本套报表(装订在封面后)一同报院,并将资产管理报告书(电子版)添加到软件系统中。

六、使用软件、上报时间及上报内容。本套报表使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系统软件,请登陆国管局网站(www.ggj.gov.cn)“在线下载”栏下载相关软件、“资产管理系统导出EXCEL”(国管局系统模板)、软件用户手册、国管局关于本套报表的编制手册。另外,请从ARP网站(www.arp.cn)下载“2010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相关资料”,并按要求做好ARP系统资产信息与本套报表接口工作。

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2010年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不含明细表)(A3纸打印)报计划财务局资产财务处,并将电子版数据发送至:cwzc@cashq.ac.cn,发邮件时请按“××单位-决算报表”格式注明邮件标题。三级单位将报表及电子版数据报所属二级单位;有三级单位的二级单位将本级报表、三级单位报表及电子版数据报计划财务局资产财务处。

附件:1.关于编报2010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决算报告的通知

    2.2010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编制补充说明

    3.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系统及ARP系统接口程序操作简要说明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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