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9〕173号)、《财政部关于做好2009——2010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财库〔2009〕172号),从2010年起,中科院所属各事业单位要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单机版(客户端)编报政府采购计划表、执行情况表和信息统计报表。为了做好中科院2010年上述报表的编报工作,现结合中科院情况,对编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做好编报政府采购计划表、执行情况表和信息统计报表的组织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管理,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约束,做到预算、计划和执行有效衔接,从2010年起,财政部要求中央单位按季度编报采购计划和执行情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编报政府采购计划表、执行情况表和信息统计报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上述报表的编报工作。此项工作由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单位领导要组织本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基建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学习有关文件,明确职责分工,注意相互协调,确保按时完成上报任务。 二、专人负责,及时录入 2010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表、信息统计表采用依据政府采购合同,按合同签订时间实时录入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基础数据,期末由系统生成报表的方式。为确保填报口径准确,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单机版(客户端)(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单位相关部门应及时提供政府采购合同,配合录入人员及时完成上报任务。 三、明确编报范围 中科院各单位凡是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使用各种资金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我院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及达到单位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单项或批量采购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都应当纳入上述报表的编报范围。 四、提高编报质量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报表的编报说明(附件3)、软件操作说明(附件4)认真编报上述报表,做到不重不漏、内容完整、真实可靠。上述报表金额单位为元(元以下至角分)。 五、加强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计划与执行的跟踪分析 各单位要做到先报预算后报计划,先报计划后报执行情况,及时掌握预算与计划、计划与执行的偏差,分析原因,不断提高预算及计划的编报水平。 六、关于政府采购计划表的具体要求 (一)上报时间及上报内容 各单位应分季度编报政府采购计划表。上报时间分别为上年12月20日前、3月20日前、6月20日前、9月20日前。由于2010年是计划编报的第一年,2010年第1季度计划表应于3月20日前与第2季度计划表一同上报。上报内容为通过管理系统上报电子版数据,无需上报纸质表。上报电子版数据包括生成计划汇总表中01表、02表。 (二)上报依据 各单位应根据2010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第1、2季度根据“二上”部门预算数,第3、4季度根据批复部门预算数)、院ARP系统中2010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追加预算(另行通知),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编报政府采购计划表。 七、关于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表的具体要求 (一)上报时间及上报内容 各单位应分季度编报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表。上报时间分别为4月5日前、7月5日前、10月5日前、下年1月5日前。上报内容为通过管理系统上报电子版数据,无需上报纸质表。上报电子版数据包括生成计划执行情况中01表至12表。 (二)上报依据 各单位应以2010年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依据;对无法获得合同的政府采购项目,以2010年政府采购验收单为依据;对无法获得政府采购验收单的政府采购项目,以2010年发票为依据。在完成政府采购计划表上报之后,按合同签订时间实时录入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基础数据,即每发生一项政府采购活动(包括货物、工程、服务)录入一次,季末由系统生成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表。 八、关于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的具体要求 (一)上报时间及上报内容 各单位应按年度编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上报时间为下年1月20日前。上报内容为通过管理系统上报电子版数据,并将纸质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院计划财务局资产财务处。上报电子版数据及纸质报表包括生成统计报表中01表至10表。 (二)上报依据 2010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采用新指标体系、编报方式、统计系统。各单位应在完成上述第1至第4季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表上报之后,年末由系统生成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九、使用软件要求 中科院各单位统一使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单机版(客户端),请按软件操作说明(附件4)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软件。筹建单位的上述报表由代管单位代报。各单位应通过管理系统“网络上报”方式上报电子版数据,无需发送电子邮件。三级单位的电子版数据及纸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报所属二级单位,有三级单位的二级单位将本单位、三级单位、本单位与三级单位汇总报表的电子版数据及纸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一同报院。 各单位如遇软件操作问题,请与北京九三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010-58734800;010-58734801 010-58734802;010-58734803 13911507780; 13910715200
附件:1.财政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工作的通知(见ARP公文管理系统附件) 2.2010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见ARP公文管理系统附件) 3.政府采购计划表、执行情况表和信息统计报表编报说明 4.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单机版(客户端)操作简要说明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