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努力抢占科技制高点,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科技强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中国科学院建院70周年贺信中作出的“两加快一努力”重要指示要求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率先实现科学技术跨越发展,率先建成国家创新人才高地,率先建成国家高水平科技智库,率先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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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报】我国开展首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2020-06-15 中国科学报 张双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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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对此,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陈安表示,这样做一方面能够细致了解我国灾害的实际情况,有效规避风险,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另一方面,能够明确我国各部门的应急管理能力,科学进行防灾减灾规划和部署。最终实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提升我国整体应急管理水平。

  按该通知要求,此次普查分为“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和“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落实普查的任务归属、开展培训,第二阶段完成调查和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从自然灾害的角度来看,此次普查涉及的主要灾害类型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基本涵盖我国常见自然灾害的各种类型。对每种自然灾害主要进行受灾人口、损毁房屋、基础设施等的调查与评估。

  “与人口和经济普查相比,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参与部门众多,各部门既要完成所承担的普查任务,又要与其他部门做好协同,普查任务多、难度大。此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在普查数据采集后就立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实践工作,在应急管理中予以应用。”陈安表示。

  陈安建议,此次普查应引入国内外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和综合统计的先进方法与理论,同时考虑到我国自然灾害环境、经济社会环境、防灾减灾工作现状的特点进行数据搜集和深入分析,着重明确全国和区域自然灾害的驱动因素及作用机制。此外,还应注意我国自然灾害大数据的建设与治理,秉持开放共享的理念,在部门协作中采取统一的技术框架,与我国现有自然灾害统计报送制度相调和,坚持科学性、系统性、目的性、可操作性原则,让普查成果实现效益最大化。

  “此次普查想要实现从风险要素调查到综合防治区划的链条式普查,将为各地区、各部门的灾害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有利于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更好的安全与应急文化氛围。”陈安说。

  (原载于《中国科学报》 2020-06-15 第4版 综合)
打印 责任编辑:侯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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